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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路過的人_甲 於 2017-2-25 10:31 PM 發表


你唔係想話冇聽過法律第二呢句掛.
真係未聽過



當然有.... 咪就係妳地成日講 無限loop囉
引用:
原帖由 路過的人_甲 於 2017-2-25 10:31 PM 發表


你唔係想話冇聽過法律第二呢句掛.



引用:
原帖由 nicencl 於 2017-2-25 10:36 PM 發表
當然有.... 咪就係妳地成日講 無限loop囉
係你地黃屍在電視機前創新的金句呢架.
當然要無限loop啦.



咩我地? 又 誣蔑人, 果個人 明明係藍c

有無片先? 妳話法律第3都得啦
引用:
原帖由 路過的人_甲 於 2017-2-25 10:38 PM 發表


係你地黃屍在電視機前創新的金句呢架.
當然要無限loop啦.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nicencl 於 2017-2-25 10:45 PM 發表
咩我地? 又 誣蔑人, 果個人 明明係藍c

有無片先? 妳話法律第3都得啦
電視新聞在佔中現場訪問直播架.
習慣了.
黃屍一向選擇性失憶的.



佔中現場= 黃c???

有咩證據先??
引用:
原帖由 路過的人_甲 於 2017-2-25 10:47 PM 發表


電視新聞在佔中現場訪問直播架.
習慣了.
黃屍一向選擇性失憶的.



引用:
原帖由 路過的人_甲 於 2017-2-25 10:47 PM 發表


電視新聞在佔中現場訪問直播架.
習慣了.
黃屍一向選擇性失憶的.
黃色雨傘運動已經結束多時,現在的黃色只係你依班愛分化撕裂社會一羣的人所戴著的色彩!永遠沉淪!



引用:
原帖由 CCVV@BB 於 2017-2-25 10:53 PM 發表

黃色雨傘運動已經結束多時,現在的黃色只係你依班愛分化撕裂社會一羣的人所戴著的色彩!永遠沉淪!
挑.
講呢D.
文革64夠已經結束多時啦.



引用:
原帖由 nicencl 於 2017-2-25 10:51 PM 發表
佔中現場= 黃c???

有咩證據先??
係呀係呀.
男屍混入做無間道那嗎.



[隱藏]
真相大白了,那法律第2 這句請以後別再 誣蔑 是黃c說的
引用:
原帖由 路過的人_甲 於 2017-2-25 11:04 PM 發表


係呀係呀.
男屍混入做無間道那嗎.



引用:
原帖由 lampho 於 2017-2-25 05:01 PM 發表

比喻錯晒!
你的例子:強姦(重罪),打人(輕罪)
實情:淋液體(輕罪),暗角施行私刑(重罪)
你輕重倒轉!
幾乎比你陰到,

佢係唔只淋液體,
係襲警+拒捕呀

黃屍故意忽略襲警+拒捕,
只提淋液體,
仲要話只係水,
係明顯故意淡化佢既罪行.



引用:
原帖由 nicencl 於 2017-2-25 11:06 PM 發表
真相大白了,那法律第2 這句請以後別再 誣蔑 是黃c說的
當然,很簡單
凡是所有負面的事,
只是說成是在中國發生的,
中國人做的,中國人指使的,
便是真相.



引用:
原帖由 路過的人_甲 於 2017-2-25 11:08 PM 發表

幾乎比你陰到,

佢係唔只淋液體,
係襲警+拒捕呀

黃屍故意忽略襲警+拒捕,
只提淋液體,
仲要話只係水,
係明顯故意淡化佢既罪行.
點都無"暗角用私刑"咁嚴重!
唔使浪費時間再講。



引用:
原帖由 路過的人_甲 於 2017-2-25 10:31 PM 發表


你唔係想話冇聽過法律第二呢句掛.
有人認為「法律第二」,唔代表個個認同。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lampho 於 2017-2-25 11:15 PM 發表


點都無"暗角用私刑"咁嚴重!
唔使浪費時間再講。
襲警+拒捕都話唔嚴重.
都冇乜好講.
OK.
警察罪加一等,
都接受播.
但呢個{一等} = 17個月監禁+不能保釋上訴嗎.

依家警察+你講的男屍不服既,
就係呢點之嗎.
但黃屍總是逃避呢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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