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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次七警判刑引發社會激烈反彈討論,值得守尾門者深思。

http://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70224/00184_003.html

隻手遮天曾幾時,萬民有口終能說。由兩個警察協會舉行的支持七名被判囚警員集會,有三萬多人參加,當中包括幾乎半個警隊,可謂群情洶湧。這種場面過去見所未見,即使是當年的警廉衝突,也遠遠沒有如此聲勢,可見公道自在人心,司法不公不義令人忍無可忍。
司法判決引起爭議近年屢見不鮮,但從來沒有激起這麼大反彈,引起這麼多人質疑,證明今次確實很有問題。連內地官媒也指警察被重判衝擊香港法治,並質疑佔中者普遍獲輕判或逍遙法外,七警判決是否合理。澳門警察協會及海關人員協會更聲援本港同袍,對七警判囚深感痛心及遺憾,並強烈譴責佔領行動的始作俑者,其暴行擾亂社會和諧,破壞社會安寧。

是的,冤有頭,債有主。如果沒有佔中行動,就不會引發連場動亂;如果不是曾健超向警員潑「有味液體」,就不會發生七警案。當局沒有檢控擾亂社會的佔中始作俑者,反而懲罰忍辱負重的執法者;襲警拒捕者被輕判,反而執法警員獲重刑,這豈止是顛三倒四,簡直是助紂為虐。

有反對派人士還大講風涼話,指警員在學堂受訓時,已知道無論面對任何挑釁都應該堅守警察的專業守則云云。這等於說,警員執法時只能任人侮辱,罵不還口,打不還手,這究竟是甚麼混帳邏輯?反對派豈不是比「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點燈」更霸道?還是古人說得對,世道衰微,邪說暴行有作。香港禮崩樂壞,司法固然不公不義,奇談怪論也特別多。(陳競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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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dmcgory 於 2017-2-24 01:04 PM 發表


數十萬人上街是政治事件。
警察只能處理治安事件,而非政治事件。

陸百狗誤用警力壓制政治訴求才是坑害警隊的真兇!

又分離政治事件及執法事件了

轉轉



所謂民意主宰一切,有心人搞事。
司法公正對違法者須公平公正處理 ,「佔中」落幕兩年多,聲稱會負起「佔中」刑責的一眾「佔中」發起人和主事人卻仍然「逍遙法外」。「『佔中』邊個要『立即找數』?」不少留言便指向「佔中」發起人妖妖。由違法「佔中」到「雷X計劃」,再到近日腰斬的「特X民間公投」,妖妖一次又一次視法治如無物,跟其法律學者身份可謂相悖。香港有這樣一個知法犯法者長期凌駕於法律之上,是一個法治社會極不正常的現象。向妖妖追究責任,實在是大部分市民的願望與要求。
妖妖是香港近年法治不彰、亂象叢生的台前急先鋒,他煽動違法亂港的惡行一樁又一樁,但至今沒有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導致妖妖不斷為反對派亂港出謀獻計,唯恐天下不亂,「佔中」始作俑者更應該受到懲罰。但荒謬的是,不僅妖妖至今仍逍遙法外,40多名「佔中」搞手至今無一人被起訴。
「佔中」搞手至今逍遙法外變相縱容惡行 「佔中」打開了所謂違法達義的潘朵拉盒子,釋放了無法無天的暴力出來,香港的法治根基受到嚴重動搖。但主要搞事者至今逍遙法外,變相縱容、姑息有關惡行。在法律如同虛設、罪與罰嚴重失衡、犯事毋須付出成本的情況下,暴徒有恃無恐,膽子愈來愈大。



[隱藏]
膠到無輪
紀律部隊不守紀律



執法人員不奉行法律
on膠膠



法律超乎現實,失去社會或群眾嘅支持就冇存在價值!!

法律的執行,建設在武裝力量上,今日香港警察唔執行,呢一條法律就係多舊魚!!

如果香港政府要繼續守護呢條法例,就要出動解放軍,以更強大武裝力量維持呢一條法律!!

法律唔係道德,法律冇可能超越群眾利益,同埋需要群眾支持!!

如果今日警察唔再願意執行一條法律,群眾唔反對,我會覺得,以後警察打撚柒啲犯罪分子是合法!

七個警察應該特赦,修改法律,警察打暴亂分子是合法!!



香港政府在今次事件後,應該公開資訊,警察面對暴動時,執法,使用武力是否應該放鬆!!


引用:
原帖由 CCVV@BB 於 2017-2-24 02:57 PM 發表
膠到無輪
紀律部隊不守紀律
你咁叻咪告九人地幾萬個警察囉!不過我睇死你都冇膽做!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Kawaioba 於 2017-2-24 09:53 AM 發表
是的,冤有頭,債有主。如果沒有佔中行動,就不會引發連場動亂;如果不是曾健超向警員潑「有味液體」,就不會發生七警案。當局沒有檢控擾亂社會的佔中始作俑者,反而懲罰忍辱負重的執法者;襲警拒捕者被輕判,反而執法警員獲重刑,這豈止是顛三倒四,簡直是助紂為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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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中----潑有味液體----柒警打人
三者無必然關係。
柒警係可以選擇唔打人的,七個人搬曾生去一角,先至打,係有預謀串謀。

現在懲罰的不是"忍辱負重的執法者",而係暗角濫用私刑的執法者。

[ 本帖最後由 lampho 於 2017-2-24 04:26 PM 編輯 ]



引用:
原帖由 嘻哈嘻哈 於 2017-2-24 03:17 PM 發表

你咁叻咪告九人地幾萬個警察囉!不過我睇死你都冇膽做!
有7個做板就夠



引用:
原帖由 狂人甲 於 2017-2-24 03:04 PM 發表
香港政府在今次事件後,應該公開資訊,警察面對暴動時,執法,使用武力是否應該放鬆!!
你唔好儍啦!有指引嫁



引用:
原帖由 CCVV@BB 於 2017-2-24 03:37 PM 發表

你唔好儍啦!有指引嫁
指條毛咩,警察都唔為你執法,學以前英國佬,特赦啦!!



引用:
原帖由 狂人甲 於 2017-2-24 03:46 PM 發表

指條毛咩,警察都唔為你執法,學以前英國佬,特赦啦!!
佢哋唔出糧
唔憤氣可以唔做,讓出高薪厚職給有責任,樂於承擔的人做吧!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CCVV@BB 於 2017-2-24 03:51 PM 發表

佢哋唔出糧
唔憤氣可以唔做,讓出高薪厚職給有責任,樂於承擔的人做吧!
你係咪新移民?

係英國佬教我,警察作反,應該特赦,你邊度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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