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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共陣營

不又是法律第二, 知法犯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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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七警案發生到判刑後,政府仍拒絕向公眾道歉,警務處還批准替七名警員內部籌款。

判咗有罪啦,仲唔認錯致歉!
警務署長盧生唔敢面對事實呀?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lun12lun12 於 2017-2-24 09:16 發表
反共陣營

不又是法律第二, 知法犯法嗎?
法官自己目無法紀在先,視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基本法無物
有乜資格講法紀



引用:
原帖由 傷心尋回犬 於 2017-2-24 11:44 PM 發表

法官自己目無法紀在先,視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基本法無物
有乜資格講法紀
你明白乜係法嗎?

法官依法定罪係法;法官以主觀認知判刑不違法,明嗎?

法官的判決存在主觀因素,但不應被理解為偏袒。重判的原因可能:

1。7人將事主抬到暗處打,是有預謀的;這令求情的一時衝動失效。如謀殺與誤殺的差別,謀殺是預謀的。

2。打一無反抗能力的人,事主雙手被綑,罪加一等。

3。執法者犯法,罪加一等。

4。不認罪,罪加一等。

5。愛國不是犯罪的抗辯理據或減刑理據,捉錯用神。

[ 本帖最後由 lp_hk1 於 2017-2-25 02:17 AM 編輯 ]



第一句已經錯, 香港從來都無3權分立。


引用:
原帖由 lampho 於 2017-2-24 11:30 PM 發表
由七警案發生到判刑後,政府仍拒絕向公眾道歉,警務處還批准替七名警員內部籌款。

判咗有罪啦,仲唔認錯致歉!
警務署長盧生唔敢面對事實呀?
你知唔知咩叫政治?

政治事件, 政治解決。

政府強硬, 掙取親共派支持, 不能道歉 - 反而著重公開批評曾健超淋尿。
警務處要穩軍心, 所籌款一定要7警家屬今世無憂, 如此全港3萬持槍警員就可以一個打十個, 下次對抗本土/泛民更可放盡手腳 - 你泛民有30萬精壯支持者嗎?

你泛民做過咩去增強勢力? 轉貼蘋果新聞? 可以鬧死中共乎 ?



都有公然侮辱法官的改圖。這種大規模藐視法庭的行為,不單有文革風味,更反映香港親共陣營漠視法紀到甚麼程度

我相信係香港比人改圖侮辱得最多既人係特首  

有冇人可以話比我知 改圖侮辱 既 標準係咩 ? 點解可以用自己做得最多既事來指責人 ?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galaxy00_hk2 於 2017-2-25 05:40 AM 發表
都有公然侮辱法官的改圖。這種大規模藐視法庭的行為,不單有文革風味,更反映香港親共陣營漠視法紀到甚麼程度

我相信係香港比人改圖侮辱得最多既人係特首  

有冇人可以話比我知 改圖侮辱 既 標準係咩 ? ...
班人搬龍門不是第一次發生架啦....



引用:
原帖由 galaxy00_hk2 於 2017-2-25 05:40 AM 發表
都有公然侮辱法官的改圖。這種大規模藐視法庭的行為,不單有文革風味,更反映香港親共陣營漠視法紀到甚麼程度

我相信係香港比人改圖侮辱得最多既人係特首  

有冇人可以話比我知 改圖侮辱 既 標準係咩 ? ...
香港無藐視特首罪。



引用:
原帖由 duh! 於 2017-2-24 09:05 AM 發表
在佔中前後,親共陣營一直都抹黑佔中是暴力和違法。但隨着佔中相關案件陸續審理,黃之鋒、周永康等人被指非法集結的案件,裁判官指他們出於對社會的關心,加上不涉及暴力而輕判,佔中期間最暴力而被判刑的案件,相反是由七名警員毆打曾健超案,全部判監兩年。
佔中無罪,做反有理,
霸街,掟磚,放火,襲警全都是對的.
都是為民主,
為拯救七百萬香港人,
和拯救全中國14億人,
脫離地球上最邪惡共產黨統治的偉大行動.

黃屍西奴美狗法輪港獨L,
係唔係想咁講呢.





引用:
原帖由 caledis 於 2017-2-25 06:53 AM 發表

香港無藐視特首罪。
法官代表法庭?
咁法官翻屋企行房系代表法庭make lo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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