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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行13年的小學男教師涉嫌在兩年前向一名四年級生「叉喉」、「箍頸」及「扯恤衫」,被控兩項普通襲擊罪,早前被裁定罪名成立,今早被判80小時服務令。裁判官判刑時指出,相信被告是因緊張學生而干犯罪行,又指被告背景優秀,定罪可惜,期望被告今後可憑教學熱誠克服困難,有機會成為一名好教師。辯方今早呈上16封求請信,當中包括被告吳祖兒(35歲)任教的學校校長、老師及學生等,強調被告有教學熱誠。辯方表示,被告已就案件深切反省,並有尋求輔導,任教的學校亦表示願望聘用被告至今學期完結,反映學校欣賞被告。辯方指今次案件只屬個別事件,被告重犯機會不大。
裁判官在庭上指出,家長期望子女在學校得到照顧,被告今次犯案是濫用家長及學生對老師的信任,案情嚴重。但裁判官表示,從社會服務令報告及求請信中可見,今次罪行絕對不符合被告平日性格,相信他是因緊張學生而犯案。他又指出,法庭明白教小朋友並非易事,尤其是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他考慮到被告有上課學習與特殊教育學生相處,相信被告有真誠反省。
裁判官表示,考慮到被告背景,相信他是不可多得的社會人才,期望他克服困難,將來可成為一名好教師,教好學生。裁判官就兩項普通襲擊分別判80小時社會服務令,同期執行。


老師打細老知法犯法以大欺小,有違社會對老師的信任, 應重判先係. 法官又做埋被告辯護人, 判詞竟然讚多過嘆. DLLM香港完全係人治社會.

新聞來源連結:
http://news.mingpao.com/ins/instantnews/web_tc/article/20170223/s00001/1487823490298



又系Number 9 官


老師打小學生,嚴重影響香港教育聲譽,都唔駛坐,法官真係判得好好呀!


打人唔駛坐嘅?


[隱藏]
7警冇打人果兩個都要坐兩轆!! 老師打幾歲既學生只係判社服, 如果尼D叫法治真係唔撚要都把就.


打人都唔駛坐,這就是香港法治??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原來喺香港所有行業都可以因為壓力或情緒犯錯而唔須要入獄,除咗警察,因為假髮話警察well paid 喎
P.s. 我冇話呢個老師要坐,只係針對法官大人嘅comment唧!



狗官


[隱藏]
狗官


引用:
原帖由 siutatbo 於 2017-2-23 01:25 PM 發表
打人唔駛坐嘅?
就係教育太鬆,先教出一個一個廢青出來,學生惡過老師



狗官又一垃圾判決!


教棍犯法, 又是社服令, 香港法狗判狗真係好厲害, 連罪犯內心世界陰暗潛藏狀態都清楚, 好似自己就係個罪犯一樣, 又可以幫罪犯詭辯輕判甩身了... 果然係自己友罪犯的好朋友...


緊張學生係唔係殺佐佢都唔使坐?


[隱藏]
警察都係緊張隻狗先打
咁做咩要坐二年
依的咪叫唔公平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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