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載,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朱元璋頒布了一本官吏管理條例《醒貪簡要錄》,規定貪贓六十両以上官吏須斬首示眾、剝皮。他還發明了「剝皮實草」刑法,就是把貪官直接剝皮,然後在皮囊內填充稻草支撐起來公開示眾,以示警惕。
根據《明史》記載,首位被處以這嚴刑的貪官,便是朱元璋的老部下朱亮祖。
朱亮祖是有名的開國大將,被封為永嘉侯,鎮守廣州,可謂是位高權重,但是此人焦躁狂傲,不把一般人放在眼裏。
首剝皮貪官是開國功臣
當時廣州有個清廉的縣令叫道同,由於執法嚴謹,得罪了當地的土豪劣紳。這些土豪便給了朱亮祖很多好處,希望為他們出頭整治這個縣令。
利益熏昏頭腦的朱亮祖不但派人包圍縣衙強行劫走犯人,還惡人先告狀,上奏道同一大堆罪狀。道同也同樣把朱亮祖的惡行上奏給了皇上,但是朱亮祖的彈劾信先到。
朱元璋下令把道同抓起來放入剝皮亭,就地正法。就在他下令不久,道同的信才到,惜為時已晚。朱元璋大怒,把朱亮祖與他的兒子全部抓來,親自動手活活鞭死,且下令把所有相關的惡霸全部殺死,再把他們的皮剝下來,懸掛鬧市示眾。
朱元璋用刑慘酷為後代一直詬病,但明朝初年實施了嚴厲的反腐措施後,腐敗現象確實得到了遏制,也取得了大幅度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