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貴會員
原帖由 ginppl 於 2017-2-20 08:21 AM 發表 唉,其實打人係唔啱,判兩年無可口非。 可恨既,係佔中或旺角掟磚既都係輕判,幫佢地練大個膽。 對警察,反而有阻嚇作用。世界真係滑稽
Golden Member
原帖由 caledis 於 2017-2-20 01:01 AM 發表 樓上好多唔同意「知法犯法」一點嘅,有幾多普通市民知道「傷人」最高刑罰係3年?
原帖由 x747x 於 2017-2-20 02:43 AM 發表 正常法官會諒解正常市民受佔中影響,激動或被挑釁下做出襲擊行為,都會判刑但會緩刑。
原帖由 jw-kc2 於 2017-2-20 09:49 AM 發表 我的立場是 法官們應該考慮往後是否應公平地判每位犯罪者 不論其政治背景?
VIP
原帖由 daimonster 於 2017-2-20 11:24 AM 發表 好奇想知道樓主認為什麼程度的刑罰才算合理.....
Silver Member
原帖由 zhangduan 於 20/2/2017 12:46 發表 此案由曾生一手挑鸒/辱警所引起,曾生只判五週。 綜合多面因素(情理上)判十週較合理,而且七人因此事而喪失以後不能當警察的理念及長俸,此懲罰也不輕了! 也想聽聽其他網友的意見🙏
原帖由 x747x 於 2017-2-20 01:18 PM 發表 讚成。 如果話曾建超無淋液體,會否有七警打人呢件事?我諗柯杜大偉都唔敢講話七警仍舊會搵人打。 凡事有因有果,打人係唔啱,杜大偉因為係黃絲,所以純粹企喺黃絲立場,總之有咁重判咁重,根本係報 ...
原帖由 zhangduan 於 2017-2-20 09:44 AM 發表 差人雖然受過訓練,但亦只可練到駡不還口,絕難練到打不還手。 在這案件裡對差人有否配槍無關,挑釁者明知差人有配槍也敢挑釁足以証明配槍對他產生恐懼感是零。 警察在現場執勤雖是身心疲累但卻不能擅自 ...
原帖由 jw-kc2 於 20/2/2017 13:23 發表 exactly. 但係法官唔考慮以上因素
原帖由 你個章 於 20/2/2017 13:49 發表 警察俾人打就應該去驗傷,有冇呀? 我只係話你陀得支炮就唔該你控制下自己。你右試下下次遊行同個指揮官講你控制唔到情緒,睇下佢俾唔俾你off。
原帖由 x747x 於 2017-2-20 01:55 PM 發表 向警察潑液體原來唔算襲警,開眼界了!你每日都搵警察潑吓吧,被人拉就話政治檢控啦。 唔好成日做宅男困喺屋企,出去社會認識、了解多啲吧。
原帖由 x747x 於 2017-2-20 01:52 PM 發表 仲要之前衝擊立法會等案件,啲法官都係咁話因為關心社會,唔認罪但有悔意等原因而輕判,杜大偉真係有問題。 我係法官,只會判緩刑,因七警工作多年,無得再做,無長俸,有案底,懲罰已經足夠。 做法官唔判 ...
原帖由 你個章 於 20/2/2017 14:11 發表 俾人襲擊有冇驗傷呀?有冇告呀?係咪判左坐5星期呀?覺得判得輕唔夠重,叫律政師上訴啦,係到吠。唔好右倒轉鎗頭右話袁國強係黃絲喎
原帖由 你個章 於 20/2/2017 14:15 發表 好彩你都知你唔係法官,細個唔俾心機讀書既結果。 判佢地緩刑,你班柒碌右會要第二樣架啦,上得床就想蓋被。一句講晒:早知今日右可必當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