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瀏覽: 20,783
  • 回覆: 419
  • 分享: 3
引用:
原帖由 任展鑾. 於 2017-2-22 08:15 AM 發表


95L搭8
good dog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狗唔塔8

狗只塔7警



引用:
原帖由 任展鑾. 於 2017-2-22 07:32 AM 發表


掟野只係衝突
性質冇咁嚴重
EEEEEEEEEEEEEEE........................honey呀,6個大陸人同香港地勤衝突,但點解被判即時入冊既......................今晚我地係修頓殘廁等定係德華街公廁等呀?

http://www.jiemian.com/article/339705.html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小乂風@ 於 2017-2-22 08:32 AM 發表

中央規定香港只可以跟從中央聲音!全民說話、思想、行動必須一致!
法棍規香港共只可以跟從法棍聲音!全民說話、思想、行動必須一致!



扯貓尾


其實最好我們河水不犯井水, 井水不犯河水, 上面什麼公安打死人, 我們別批評, 大陸也不要對我們的判決指手劃腳, 將這個原則推而廣之, 以後別紀念什麼六四, 中聯辦也別來干預香港內部事務, 讓真正的一國兩制得以實踐, 便天下太平了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豬扒靚女 於 2017-2-22 11:32 AM 發表


法棍規香港共只可以跟從法棍聲音!全民說話、思想、行動必須一致!
所謂民意主宰一切,有心人搞事。
司法公正對違法者須公平公正處理 ,「佔中」落幕兩年多,聲稱會負起「佔中」刑責的一眾「佔中」發起人和主事人卻仍然「逍遙法外」。「『佔中』邊個要『立即找數』?」不少留言便指向「佔中」發起人妖妖。由違法「佔中」到「雷X計劃」,再到近日腰斬的「特X民間公投」,妖妖一次又一次視法治如無物,跟其法律學者身份可謂相悖。香港有這樣一個知法犯法者長期凌駕於法律之上,是一個法治社會極不正常的現象。向妖妖追究責任,實在是大部分市民的願望與要求。
妖妖是香港近年法治不彰、亂象叢生的台前急先鋒,他煽動違法亂港的惡行一樁又一樁,但至今沒有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導致妖妖不斷為反對派亂港出謀獻計,唯恐天下不亂,「佔中」始作俑者更應該受到懲罰。但荒謬的是,不僅妖妖至今仍逍遙法外,40多名「佔中」搞手至今無一人被起訴。
「佔中」搞手至今逍遙法外變相縱容惡行 「佔中」打開了所謂違法達義的潘朵拉盒子,釋放了無法無天的暴力出來,香港的法治根基受到嚴重動搖。但主要搞事者至今逍遙法外,變相縱容、姑息有關惡行。在法律如同虛設、罪與罰嚴重失衡、犯事毋須付出成本的情況下,暴徒有恃無恐,膽子愈來愈大。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殖民地餘孽.


內地網民都咁肉緊?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隱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