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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上訴,有疑點


知法犯法,有失警察形象,應重判20年


到位中13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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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次記得拖入厠所先打


引用:
原帖由 cwaichan1 於 2017-2-17 10:32 AM 發表
對警方就保持法治精神,淋屎果個暫時仲放生更,仲話可以上訴。。。應該一事同仁一齊坐2年啦。。。
有種蝙蝠俠被小丑殺左既感覺,好可惜!



港毒L死全家就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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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死啦..2年算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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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aryung9828 於 2017-2-17 10:16 AM 發表
照計,襲警放火,通街打人,咪應該抄家滅族?

至於點解個個加埋佢地玩屎玩尿都無事∼∼

心照啦,一定唔係法官有錯啦

法官最公正架嘛,唔係咁講,會被拉的。
玩屎玩尿點同打人呀



太重……


梁振英你個P K害人不淺


打得咁過隱,底死


引用:
原帖由 我係Miss大佬 於 2017-2-17 10:33 AM 發表
下次記得拖入厠所先打
下次
可能要被人打到入icu先好
不是最多判得5個星期

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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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_~' 於 2017-2-17 10:25 AM 發表

兩睇啦,要公平。外國人示威係掟汽油彈,燒政府建築物,開槍殺警察。香港人係咪應該都追返呢的國際標準?
咁香港掟磚,撞爛立法會公物..傷保安﹐傷警察...
未開槍殺警...不過帶煙霧餅出街喎...

咁你覺得其實依班人係唔係應該要重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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