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司法獨大,已逹到失控情度。市民難以忍受,紛紛表達不滿。但是批評有什麽用?與其光說不做,不如想想辦法。
以下發生于某城的例案可供參考;
話說東國羊驢城的司法體系基因變異; 牠們厚待佔領行動的主要搞手,不作檢控。就是警方花了九牛二虎之力而提控的黃蜂之類的嘍囉,罪成之後,法官不但象徵式輕判,判詞更對犯罪行為力加美化。
可是法庭對于執法警員,卻無視他們經歷長時期佔領行動的摧殘,導至身心交瘁,在面對罪犯蓄意向警員潑有異味液體的挑釁情況下,警員的激憤行為實在是人類的正常反應。但法庭不理客觀條件,重判警員。
寬容違法:嚴打執法的典型行為。使該地市民不滿、警察更氣憤難平,于是有人想出一條計策;
某天,有車停在首席大法官的大宅門前,跳下十多名彪形大漢,他們手執傢生,怒氣沖沖地推開守衛,沖入大宅肆意破壞。有人報警,多輛衝鋒車滿載警察,呼嘯而至。警察排開陣勢,煞有介事地嚴陣以待。
大漢完工之後施施然上車,警察目送他們離開。
情況被在場記者攝録,有記者訪問警察。警方表示“事件只是開始,除非情況得到改正,否則這樣的事件將陸續有來”。
輿論嘩然,然而“怎么辦”?
假髮亂乾坤
衙差枉執勤
好人無好報
玉石可俱焚
[ 本帖最後由 神經箭 於 2017-2-16 11:22 PM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