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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司法獨大,已逹到失控情度。市民難以忍受,紛紛表達不滿。但是批評有什麽用?與其光說不做,不如想想辦法。

以下發生于某城的例案可供參考;

話說東國羊驢城的司法體系基因變異; 牠們厚待佔領行動的主要搞手,不作檢控。就是警方花了九牛二虎之力而提控的黃蜂之類的嘍囉,罪成之後,法官不但象徵式輕判,判詞更對犯罪行為力加美化。

可是法庭對于執法警員,卻無視他們經歷長時期佔領行動的摧殘,導至身心交瘁,在面對罪犯蓄意向警員潑有異味液體的挑釁情況下,警員的激憤行為實在是人類的正常反應。但法庭不理客觀條件,重判警員。

寬容違法:嚴打執法的典型行為。使該地市民不滿、警察更氣憤難平,于是有人想出一條計策;

某天,有車停在首席大法官的大宅門前,跳下十多名彪形大漢,他們手執傢生,怒氣沖沖地推開守衛,沖入大宅肆意破壞。有人報警,多輛衝鋒車滿載警察,呼嘯而至。警察排開陣勢,煞有介事地嚴陣以待。

大漢完工之後施施然上車,警察目送他們離開。

情況被在場記者攝録,有記者訪問警察。警方表示“事件只是開始,除非情況得到改正,否則這樣的事件將陸續有來”。

輿論嘩然,然而“怎么辦”?

假髮亂乾坤
衙差枉執勤
好人無好報
玉石可俱焚

[ 本帖最後由 神經箭 於 2017-2-16 11:22 PM 編輯 ]



附件

IMG_20170216_231956.jpg(150.45 KB)

2017-2-16 23:22

IMG_20170216_231956.jpg

後續事件仲有:

法官坐駕被寫大字,法官致電報警,但對方回應:你所打既電話未能接通,請遲啲再打過……

審訊時犯人發難,法官指示庭警制服,但庭上並無警察駐守,法官只能目送疑犯離開

法官收工離開時,被人請飲莫托洛夫雞尾酒,但調查多年,都找不到主事者,因為報案記錄不小心放到碎紙機……



引用:
原帖由 傷心尋回犬 於 2017-2-16 23:12 發表
後續事件仲有:

法官坐駕被寫大字,法官致電報警,但對方回應:你所打既電話未能接通,請遲啲再打過……

審訊時犯人發難,法官指示庭警制服,但庭上並無警察駐守,法官只能目送疑犯離開

法官收工離開時 ...
壞蛋目中無人,警察唔反擊就系對佢地唔住。



引用:
原帖由 神經箭 於 2017-2-16 23:42 發表



壞蛋目中無人,警察唔反擊就系對佢地唔住。
事情結局,有一日,當年判警察有罪法官如常審案,突然一隊身穿綠色制服的武裝人員衝進庭內,將該名法官制服,押上綠色豬籠式大卡車,送到首都接受審訊,最後檢察院以危害國家安全罪將該名法官定罪判處死刑,最後亦被伏法

隨住該名法官伏法,社會亦漸見和諧,事件圓滿解決



[隱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引用:
原帖由 dmcgory 於 2017-2-17 12:06 AM 發表

對法治有這樣的理解怪不得支拿牲口世世為奴!
如果意見不同、理解不同就要世世為奴
反對派是不是首先就要世世為奴呢?



引用:
原帖由 神經箭 於 2017-2-16 08:18 PM 發表

話說東國羊驢城的司法體系基因變異; 牠們厚待佔領行動的主要搞手,不作檢控。就是警方花了九牛二虎之力而提控的黃蜂之類的嘍囉,罪成之後,法官不但象徵式輕判,判詞更對犯罪行為力加美化。
可是法庭對於執法警員,卻無視他們經歷長時期佔領行動的摧殘,導至身心交瘁,在面對罪犯蓄意向警員潑有異味液體的挑釁情況下,警員的激憤行為實在是人類的正常反應。但法庭不理客觀條件,重判警員。
簡直胡說八道,歪理連篇,同689嘅語言偽術差天共地。

檢控佔領行動搞手,係律政司嘅工作,並非法庭嘅工作,而律政司係689嘅親信,佢唔做嘢怪邊個?

至於所謂「法庭不理客觀條件,重判警員」更加係歪曲事實,根本未判刑,何來「象徵式輕判」?



引用:
原帖由 caledis 於 2017-2-17 01:20 AM 發表

簡直胡說八道,歪理連篇,同689嘅語言偽術差天共地。

檢控佔領行動搞手,係律政司嘅工作,並非法庭嘅工作,而律政司係689嘅親信,佢唔做嘢怪邊個?

至於所謂「法庭不理客觀條件,重判警員」更加係歪曲 ...
你讀書嘅時候肯定成績唔會好得去邊,
樓主成篇嘢嘅看點其實系呢一句“件只是開始,除非情況得到改正,否則這樣的事件將陸續有來”。

lum下呢句話原本出自何人之口,你應該明白樓主講緊乜。



引用:
原帖由 食指 於 2017-2-17 01:31 AM 發表


你讀書嘅時候肯定成績唔會好得去邊,
樓主成篇嘢嘅看點其實系呢一句“件只是開始,除非情況得到改正,否則這樣的事件將陸續有來”。

lum下呢句話原本出自何 ...
明明樓主故意曲解事實,明明未判刑變成「重判警員」,明明律政司唔做嘢,變成法官「不作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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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邊際流星 於 2017-2-17 02:52 發表
作為中國的地方行政特區

現在還在 使用殖民地 性質的 洋人治港


簡直是中國之恥 !!


香港不是  外國的 法外之地 !  沒有 治外法權 !!!
除左外國的法官,仲有外國的法律



引用:
原帖由 caledis 於 2017-2-17 01:20 發表

簡直胡說八道,歪理連篇,同689嘅語言偽術差天共地。

檢控佔領行動搞手,係律政司嘅工作,並非法庭嘅工作,而律政司係689嘅親信,佢唔做嘢怪邊個?

至於所謂「法庭不理客觀條件,重判警員」更加係歪曲 ...
果度系司法體系細胞變異。睇清楚未?



引用:
原帖由 caledis 於 2017-2-17 01:34 發表

明明樓主故意曲解事實,明明未判刑變成「重判警員」,明明律政司唔做嘢,變成法官「不作檢控」。
未判刑?你又聾又盲、閱讀困難、心理障礙。真系幫你唔到。



必須成立法官監察會才彰顯出司法公正。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zhangduan 於 2017-2-17 07:57 發表
必須成立法官監察會才彰顯出司法公正。
加埋判決由行政長官簽署後先有效才顯出三權制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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