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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名警務人員於2014年10月佔領運動期間,在金鐘龍匯道的變電站暗角毆打前公民黨成員曾健超,全部被告今於區院被裁定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成立。警察員佐級協會發言人董耀明表示,對於有7名同事被判入罪,協會表示遺憾,協會會向所有會員提供需要的協助。他又估計7人可能會就裁決作出上訴,但協會暫時不便評論。



警察隊員佐級協會陳祖光發表聲明指,協會對判決表示非常遺憾,又指有會員認為法官的判決是有偏頗、不公平和不公正,甚至認為在有疑點的情況下作出有罪的判決,但強調需從合法合理的渠道,反映對判決的不滿,並透過機制反映出香港司法的公正,呼籲會員沉住氣。他指,協會現正與警隊管理層保持緊密聯繫,向7位受影響的同事及其家人提供適切的援助。

警務督察協會主席李占安則表示,會先研究判詞。案中事主曾健超回應指,要先詳細了解判詞及待法官判刑後,稍後才作回應。



判決有偏頗, 我覺是!
所以某人說: "信法律, 不信法官!"
我認同的!




強烈要求成立
"監察法官委員會"

為何2月14
情人節定罪
為何2
17日警察學院結業禮前 一天判刑
不要跟我說巧合!


新聞來源連結:
http://hk.on.cc/hk/bkn/cnt/news/20170214/bkn-20170214105114418-0214_00822_001.html

[ 本帖最後由 男E 於 2017-2-18 08:47 PM 編輯 ]



九七七一交接時, 巨門化忌陀羅兄
天梁天壽擎羊父, 難為香江夾其中
一定要上訴!


只有低薪養廉  才可撥亂反正


我鍾意個官話兩個無份打既督察因為唔阻止犯法所以罪成

咁全港既警察都應該為唔阻止佔中而入罪非法集會了 嘿



[隱藏]
警察執法,不要認真。
認真就輸,此事可鑑。
破案律底,不要恕警。



法官的判決表明示威者可以攻擊警察,而警察不能還擊。


司法界黑暗的一天,黃絲法棺判義警有罪,司法已死


佔中佔領馬路, 非法集會, 是違法,

如果佔中不定罪, 是不公義,

但現在佔中無人比人拉,

法治不在?

等天審



根本無足夠証據, 只是老屈. 有人等天收. 支持警察


[隱藏]
7警入左罪 幾時到佔中龜出來自首?


明顯係,事故由廢超引起睇埋判決,就明白分化是誰加油


拖足兩年先判刑,更係不公正啦,呃左兩年薪水


協會仲出黎死撐喎, 你叫人唔對香港警察死心都唔得啦


引用:
原帖由 地之勇士 於 2017-2-14 06:14 PM 發表
根本無足夠証據, 只是老屈. 有人等天收. 支持警察
最好全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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