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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英語:Legislative Council of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簡稱立法會(Legislative Council,縮寫為LegCo或Legco),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機關[1],亦有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施政情況的監察權。
第一屆立法會成立於1998年7月1日,應屆議員任期為兩年。自第二屆立法會(2000年)開始,每屆議員任期改為四年。2012年起,立法會議席增加至70個。現時的立法會屆別為第六屆,任期為2016年10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

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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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政府推出《代議政制綠皮書》,詳列立法局民主化的過程,正式就立法局引入民選議席諮詢公眾。
1985年10月30日起,立法局搬到位於中環的舊最高法院大樓進行首次會議,港督尤德作施政報告。新當選的立法局議員打破常例,以廣東話宣誓,效忠香港市民。
同年首次推行間接選舉。立法局舉行有史以來首次選舉後,共有11名官守議員(包括四名當然議員),以及46名非官守議員,其中22人由總督委任,12人由功能組別選出,1人由全體市政局議員推選,1人由全體區域市政局議員推選,另外10人由各區全體區議員組成的選舉團選出。1985年,通過《立法局(權力及特權)條例》,大大提高立法局的權力。
其後,當時不少民主派要求政府推行「八八直選」,即是在1988年引入直接選舉議席。最後政府推出《代議政制白皮書》,把首次直選的時間訂於1991年。同年增設兩名由功能組別選出的議員,以取代兩個委任議席。
1991年,立法局成員人數增至60名,但仍包括官守議員。總督在立法局議員中委任1人為副主席,負責主持立法局會議。立法局成員包括4名當然官守議員(包括總督,他仍為立法局的主席及議員,但不再出席該局的會議),18名委任議員和39名民選議員(民選議員中,21人由功能組別選出,另外18人則由全港各地方選區以直接選舉方式選出)。
1990年4月23日,由多個民主派團體組織而成的香港首個政黨——香港民主同盟(港同盟)成立,即民主黨前身。1991年,立法局部分議席第一次由直選產生,民主派大獲全勝,港同盟成為第一大黨。
民主派進入立法局後,立法局內部分支持港英政府的非官守議員為對抗民主派,成立了「啟聯資源中心」,即自由黨的前身。1992年7月10日,香港的傳統親中陣營正式組建政黨——民主建港聯盟(民建聯)。



彭定康政改方案及終止「直通車」[編輯]
主條目:臨時立法會和新九組
英國政治人物、最後一任香港總督彭定康於1992年上任,在其任內首份施政報告中推出政改方案,建議1995年的最後一屆立法局選舉增加民主成份,增加直選議席外,又新增九個功能組別(即新九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對此非常不滿,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魯平斥責彭定康是「香港歷史上的『千古罪人』」,並且宣佈終止「直通車」(即原來中英雙方協議,最後一屆立法局議員可以全數過渡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一屆立法會議員至2000年)。
隨後,中共方面決定「另起爐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之下成立預備工作委員會,於1996年成立臨時立法會。由於被港英政府視為非法組織[5],臨立會於1997年1月25日在深圳召開首次會議,直至1997年7月1日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後,才在香港舉行會議。

[ 本帖最後由 劉婕 於 2017-2-3 04:13 P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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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家立法會似係橡皮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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