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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michaelsh 於 2017-1-26 11:32 AM 發表

問題不在於不會用。

可能政治誤導, 引申不知民間疾苦。
但是在官位時, 視察都有秘書代勞了吧。

雖然不認同新聞炒作, 但是不認為兩位剛離任官員是最佳特首人選。
世間沒完人,何況有那麼多外在因素干擾



引用:
原帖由 劉婕 於 2017-1-26 11:49 AM 發表


世間沒完人,何況有那麼多外在因素干擾
是否懂得買廁紙,並不是林鄭月娥要參選特首的主打,大家若要用放大鏡審視她,應該放在她的政策承諾上,廁紙是一則花邊新聞,不是施政核心,大家要向前看,應該聚焦在實事,而不是花邊消息。



引用:
原帖由 劉婕 於 2017-1-26 11:50 AM 發表

是否懂得買廁紙,並不是林鄭月娥要參選特首的主打,大家若要用放大鏡審視她,應該放在她的政策承諾上,廁紙是一則花邊新聞,不是施政核心,大家要向前看,應該聚焦在實事,而不是花邊消息。
👍👍👍



引用:
原帖由 michaelsh 於 2017-1-26 12:02 PM 發表

👍👍👍
我以前看過一部得奬歐洲卡通影片
名稱叫"落街買咖啡"
故事講述忙碌的都市人去超市買咖啡, 因為平時太忙碌, 每次去超市都會入滿一大車, 才肯付款離去....
故事主人翁掃完貨回家後, 點算戰利品才發現漏了最想買的咖啡。
這是否表示故事主人翁做事很不濟呢?



[隱藏]
有關中央可以不任命論的荒謬爭議。
根據基本法, 政府高層官員的仼命權是屬於中央, 亦真的中央可以不任命勝選的特首, 但是沒有說明如何解決, 現特首繼續任到下期(最不合理)或是第二位多票當選(不好的制度)或是重選(不被任命的可否重選?理論不可)。
亦即是特首要中央認同和選舉勝出(制度比較怪)。



引用:
原帖由 michaelsh 於 2017-1-26 12:48 PM 發表
有關中央可以不任命論的荒謬爭議。
根據基本法, 政府高層官員的仼命權是屬於中央, 亦真的中央可以不任命勝選的特首, 但是沒有說明如何解決, 現特首繼續任到下期(最不合理)或是第二位多票當選(不好的制度 ...
有乜奇怪?

英國首相當選之後要去白金漢宮接受英女王簽署委任狀才算正式首相,萬一英女王不肯簽署,這就是所謂憲制危機,亦沒有法律如何補救,因而唯一結果是英國會取消君主立憲制度變成共和國。

中央有權不任命選出來的特首也是所謂憲制危機,沒有法律說明如何補救,唯一結果是取消一國兩制,中央直接委任特首。



引用:
原帖由 雨中進擊的樓主 於 2017-1-26 01:25 PM 發表


有乜奇怪?

英國首相當選之後要去白金漢宮接受英女王簽署委任狀才算正式首相,萬一英女王不肯簽署,這就是所謂憲制危機,亦沒有法律如何補救,因而唯一結果是英國會取消君主立憲制度變成共和國。

中央有權 ...
英國與香港情況不同。

作為英女王, 她基本沒有實質權利, 是虛位, 簽與不簽不影響人士的按排。

香港只是兩制在一國之下, 外交和國防不屬於香港自治的範圍, 不可以説中央一定要任命, 對嗎?

如果中央一定要仼命, 你必須拿回國防外交權, 明白嗎?



引用:
原帖由 michaelsh 於 2017-1-26 02:11 PM 發表

英國與香港情況不同。

作為英女王, 她基本沒有實質權利, 是虛位, 簽與不簽不影響人士的按排。

香港只是兩制在一國之下, 外交和國防不屬於香港自治的範圍, 不可以説中央一定要任命, 對嗎?

如果中央一 ...
英女王當然知道自己不簽署首相委任狀的後果是會被廢除女王地位。

中央不任命選出來的特首,當然是因為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已經失效,你可以理解為失控,取消基本法是唯一選擇。



引用:
原帖由 雨中進擊的樓主 於 2017-1-26 02:18 PM 發表


英女王當然知道自己不簽署首相委任狀的後果是會被廢除女王地位。

中央不任命選出來的特首,當然是因為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已經失效,你可以理解為失控,取消基本法是唯一選擇。
你似外界人, 不明不白中國語言。

高度自治並不會失效, 但肯定不是你想的自治。 香港現在的高度自治不包括國防外交的管治, 其他任你話事(高度自治)。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michaelsh 於 2017-1-26 02:28 PM 發表

你似外界人, 不明不白中國語言。

高度自治並不會失效, 但肯定不是你想的自治。 香港現在的高度自治不包括國防外交的管治, 其他任你話事(高度自治)。
呵呵,李漢奸話當年做基本法草委時候呢條由中央任命選出來特首佢都贊成,以為同英女王簽署
首相委任狀都係走過場形式,唔簽就係憲政危機導至女王都冇得做。

可能佢以為中央唔任命就連中央都坐唔穩,事實係中央到左唔任命選出來特首時候,仲會唔會理你乜野高度自治港人治港?直接取消基本法就得,派個京官治港有乜出奇?



引用:
原帖由 michaelsh 於 2017-1-26 02:28 PM 發表

你似外界人, 不明不白中國語言。

高度自治並不會失效, 但肯定不是你想的自治。 香港現在的高度自治不包括國防外交的管治, 其他任你話事(高度自治)。
另外你都係同某些香港人一樣想當然,以為香港除國防外交以外完全自治就係高度自治,事實係基本法第二條已經說明高度自治定義,唔係俾你想點就點。



呢輪啲新聞係好悶……呢區都少咗入嚟。


引用:
原帖由 雨中進擊的樓主 於 2017-1-26 02:50 PM 發表


呵呵,李漢奸話當年做基本法草委時候呢條由中央任命選出來特首佢都贊成,以為同英女王簽署
首相委任狀都係走過場形式,唔簽就係憲政危機導至女王都冇得做。

可能佢以為中央唔任命就連中央都坐唔穩,事實係中 ...
看不到有派京官的可能性除非香港已經退步到一無是處的地步。 不用太擔心但香港人要自強。



引用:
原帖由 Max_lee 於 2017-1-26 03:04 PM 發表
呢輪啲新聞係好悶……呢區都少咗入嚟。
中國人人都在忙著去過農曆新年, 希望新一年香港人都賺多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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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行乞真的是犯法, 差人會拉, 雖然施捨的人不會被拉, 有助長人犯法之疑。
同樣在香港不可以去垃圾桶內找東西, 亦是犯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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