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對台海行動如何決策
美國專家認為,普理赫選擇在台海局勢緊張之時公開這段歷史,可能有兩點考慮:
一是讓大陸了解美國處理危機的方式;二是希望有關各方吸取教訓,更加謹慎,避免發生衝突。
美國政府一直關注台海形勢的發展,一旦發生危機,就會啟動最高軍事決策機制。美國憲法規定,總統是武裝部隊的總司令,全軍最高統帥。總統通過國防部領導和指揮全軍。在經歷了越戰以及1980年伊朗人質事件后,白宮體會到文職人員直接參與作戰指揮的弊端,提出了“任務式命令法”這種新的軍事決策機制,即由總統和國防部長對“打不打仗”和“為什么要打仗”等根本性問題作出決定,由各聯合作戰司令部司令官決定“如何打仗”。
如果台海發生危機,美國軍事決策的流程將是:總統和國防部長組成最高指揮當局,決定“打不打”;然后,由參聯會主席通過國家軍事指揮系統,把命令下達給聯合作戰司令部司令;接下來,由聯合作戰司令部司令負責具體作戰事宜。在實際操作中,太平洋司令部司令的權力相當大,比如在1996年台海危機期間,普理赫直接下達了向台灣東部海域派遣航母戰鬥群的命令,而並非由克林頓總統親自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