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各界知悉故宮文化博物館這個方案之前,政府便暗渡陳倉,以再沒有需要大型表演場地這個理由改變了那幅臨海土地的用途。無論如何辯說這與故宮館之議沒有關係。但很明顯,這是要為今天這個新的決定鋪路。那個大型表演場地,從一開始便是文化界及社會各界的明確要求;政府幾次大型諮詢都清楚顯示這個大型表演場地是最受市民關注及歡迎的項目。甚至可以說,這是西九文化發展區概念中一直都存在的規劃原意。
更離譜的是,政府明顯前言不對後語,刻意隱瞞。西九之前已批出的幾個項目,要麼經過設計比賽,由專業及國際專家評選最佳的方案;要麼公開招標。這一次卻未有依據慣例,欽點了負責這個項目的設計師。幾日之後,其身份又變成「項目的設計顧問」。最新的發展,原來是政府正式在西九管理局討論這個項目之前幾個月,政府委託的這位建築師已經開始工作。即是說,政府不但繞過立法會,繞過西九管理條例中對公開諮詢的要求,甚至可能連負責西九發展的法定機構在過程中也被架空。
這是典型的隻手遮天,目無制度。作為法治社會,絕不能接受有一位官員,因為她個人「比較有為」、比較喜歡「採取主動」、主觀上認為可以為香港做點實事;或者因為她做了幾十年官員,對政府的制度及處事規則十分了解,懂得鑽空子,因此便可以繞過所有法例及制度上的應有程序來為所欲為。民主的精神就是權力制衡,擁有公權力的官員不能只談有為,也應該清楚甚麼是有所不為。
無論她個人判斷故宮的文物是如何「魅力沒法擋」,都不構成具說服力的理由以一己喜好,推翻經過多年才確立的制度與程序。一件事無論有幾值得做,也必須經過合法、合理、也合乎社會在該事務上已經確立的共識來推動。一個官員無論如何有為及打得,也絕對不應該視制度如無物。
香港人不會接受林鄭的先斬後處事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