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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釋法既是行使權力,也是履行憲制責任。香港回歸近20年,人大至今只有5次行使釋法權,說明人大行使權力十分慎重,非到有必要時不會輕易釋法。此次釋法的直接原因,就是因為立法會部分候任議員在本應莊嚴的宣誓儀式上,公然宣揚「港獨」主張,甚至粗口侮辱國家和民族。他們的所作所為不僅嚴重傷害了包括香港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和全球華人的感情,而且嚴重衝擊「一國兩制」底線,嚴重違反國家憲法、香港基本法和有關法律,其性質是意圖分裂國家。宣誓風波牽涉國家統一、領土完整和主權的大是大非問題,中央必須通過主動及時釋法,傳遞打擊「港獨」絕不含糊、絕不手軟的資訊,是完善香港法律,保障基本法全面準確落實,避免再有類似進入建制架構鼓吹「港獨」的情況出現。
在這種情況下,人大及時主動釋法,天經地義,彰顯了中央和全體中國人捍衛國家核心利益的不容置疑的決心,定要杜絕任何分裂國家的後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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