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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中聯辦法律部部長王振民在北京出席釋法學術研討會。他表示,香港有人認為人大常委會有權釋法,但盡可能不應該用,對此他感到震驚,反問下級法院怎可能約束上級法院;又說沒有港獨問題就不會有今次釋法,認為回歸以來人大常委會只是釋法五次已經很自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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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d from Wiki

美國憲法第六條第二款將其本身的地位表述為「國家的最高法律」。法官們通常將之理解為:當國會或者州的立法機關制定的法律與美國憲法有所衝突的話,這些法律將被宣佈無效。兩個多世紀以來,美國聯邦最高法院通過眾多判例不斷地強化美國憲法的權威性。


中國參照美國做法及國際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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