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命車禍】屯門公路近小欖有私家車撞壆 男司機及一名乘客死亡 | 無綫新聞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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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我要真發達復活 於 2016-10-22 01:13 PM 發表 違 返 基 本 法 的 人 , 應 該 取 消 資 格 如 果 佢 地 都 得 , 迷 對 湖 北 奇 唔 公 平 ? 佢 地 根 本 同 湖 北 奇 無 分 別 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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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東方紅 於 2016-10-22 01:44 PM 發表 湖北猗搞緊司法覆核。
原帖由 邊際流星 於 2016-10-22 01:09 PM 發表 取消資格 才是最合法的
原帖由 布古爾吉 於 2016-10-22 01:45 PM 發表 不贊成曾鈺成講法,係學校犯錯都會記大過先致踢出校,冇理油做錯一件事記三過大過踢出校,起碼比人宣誓多一次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