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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   良心之光   在1493#

http://news.discuss.com.hk/viewt ... ge=100#pid465545382
不斷離題,議論會員



有個會員"超靚仔17"標題講明歡迎罵戰,唔知算唔算違規


[隱藏]
#196,197,199,204,205,209
http://news.discuss.com.hk/viewthread.php?tid=26866470&extra=&page=14
疑似慣犯再見打老虎n世,繼續誹謗會員,議論會員擾亂討論區安寧。

[ 本帖最後由 羅賤宰 於 2017-8-20 08:22 PM 編輯 ]



引用:
原帖由 羅賤宰 於 2017-8-20 08:19 PM 發表
#196,197,199,204,205,209
http://news.discuss.com.hk/viewthread.php?tid=26866470&extra=&page=14
疑似慣犯再見打老虎n世,繼續誹謗會員,議論會員擾亂討論區安寧。
投訴同帖 #211 議論會員。

附圖




好心D舊帖唔比人回就唔好再置頂啦, 呢度係討論區, 唔係展示區


引用:
原帖由 Bee2016 於 2017-8-27 02:36 發表
好心D舊帖唔比人回就唔好再置頂啦, 呢度係討論區, 唔係展示區
此乃去年投稿遊戲的精華帖,主要作示範作用.
置頂的乃精華主題 ,版主認為該主題用心分享值得加分加入精華,所有精華主題一律展示於置頂處。



[隱藏]
版主,

置頂高亮帖"政客不會說的真相:民主制度的弱點" http://news.discuss.com.hk/viewthread.php?tid=26272706&extra=&page=1
近日被網友良心之光多次指控為(1)標題誤導讀者 (2)一樓內容有偽命題 (3)一樓內容為抄襲.
(#455, #457, #487, #575, #598, #604, #616, #636樓)
按優秀原創時事評論奬勵計劃準則之
2) 必須全文為原創文字,不少於300字,及最少兩個完整段落,抄襲作廢
4) 須有言之成理的論點、論據或論證,沒有邏輯謬誤
所以我認為良心之光所指控非常嚴重, 非但質疑樓主, 更質疑版主當初把此帖評為優秀原創的決定.

關於第(1)、(2)點的指控, 可以說各有各看法且按下不表, 但關於第(3)點有否"抄襲"那是可以馬上驗証的.
樓主於#579, #589已解釋過關於抄襲一事, 但良心之光仍然繼續指樓主有抄襲(#598, #616). 良心之光既然主張此帖存在謬誤, 我建議他有責任去舉証. 他於#622 回應"誰主張誰舉證的意思是:誰開帖子,誰就有舉證的責任。2.本帖子的發帖者是誰?他有沒有舉證?". 我的理解是他不會為他的指控提供証明.

至此, 我想請教版主:
良心之光對此帖的指控是否成立?
如果成立, 版主當初評定此帖為優秀原創便是錯誤, 那麼起碼要取消此帖被置頂高亮;
如果不成立, 請版主制止良心之光挾纏行為. 因為此帖的主題是討論“民主制度的弱點”,而不是“阿閒樓主有沒有抄襲”,良心之光為此爭論不休實為離題違反版規。我不下五次提醒良心之光此帖是否抄襲丶該不該被刪除,是版主的決定,他應在投訴版向版主舉証。樓主既已順應良心之光對抄襲解釋過二次,而良心之光繼續指控抄襲,這種吵法既不會有結果,也妨礙其他會員按主題正常討論。我甚至懷疑這種捨正途於投訴版舉報而選擇留在該帖中挾纏的行為,是否名為指控抄襲,實為阻止討論民主制度的弱點呢?如是,這可是妨礙言論自由啊!

最后, 我想請版主注意一點, 此帖被置高亮後, 樓主在版主許可下在一樓又補充了兩次內容, 連帶二樓的多次補充, 可見樓主對此帖的用心. 網友們可以對內容提出不同意見, 但不提出充分論據便一味挾纒不休指控文章誤導/偽命題/抄襲, 我認為是不能接受的行為. 若這種無理行為不被適時制止, 請問以後誰願意在時政版分享心血結晶?

[ 本帖最後由 直線國國王 於 2017-11-2 10:12 AM 編輯 ]



[直線國國王 ]
看了 你的陳詞,我才知道:“按優秀原創時事評論奬勵計劃準則 - 必須全文為原創文字,不少於300字,及最少兩個完整段落,抄襲作廢

2.其實我在原帖子指出那裡 一樓的內容【部分】跟wiki相同的時候,我的目的不是讓該帖子作廢,而是想說明,Wiki作為自由主義者,也道出民主制度的優劣。我這樣指出,就是為了反駁本標題這幾個字:政客不會說的

3.我不想本帖子作廢,因為它的議題對 左中右 都很重要。但是應否置頂,根據你所引述的條件,應該不可以繼續置頂。
2.樓主於#579, #589已解釋過關於抄襲一事,
樓主的說法是:

- 你QUOTE的學者批評的地方同我批評的地方, 有相似, 亦有額外我冇提到的. 有咩問題?
- 至於你話同WIKI列出很像, 有咩問題? 上面講左, 其實係有同有不同. 其次, 你果個wikipedia 頁, 我幾年前已睇過, 所以多少有部份已經神早入我腦, 所以我再寫出來有相似的地方有幾奇?
-
上面講左, 你自己亦可以睇番wiki. wiki的料, 同我的有類似(因為wiki我幾年前已睇過), 但亦有其他point係我自己從其他地方吸收到的思維, 以及自己個人的思考所得. So what?良心之光的回應:紅字就是 an admission of copycat. 關於藍字,我問了他幾次他所謂的其他地方,他對目前為止還說不出。
無論如何,紅字已經證明本帖子不應置頂。

3.你說
良心之光既然主張此帖存在謬誤, 你覺得 良心之光有責任去舉証. 。。。你的理解是他不會為他的指控提供証明.
良心之光的回應:請參考香港法律的rules of pleading。你硬要說我不打算闡明我的指控,那是你理解錯誤。我是跟從rules of pleading,讓阿聞首先表明他的說法,我才就着該說法回應。



引用:
原帖由 良心之光 於 2017-11-2 12:30 發表
[直線國國王 ]
看了 你的陳詞,我才知道:“按優秀原創時事評論奬勵計劃準則 - 必須全文為原創文字,不少於300字,及最少兩個完整段落,抄襲作廢”

2.其實我在原帖子指出那裡 一樓的內容【部分】跟wiki相同 ...
謝謝意見,交予相關版主跟進



引用:
原帖由 YanNessIsMe:謝謝意見,交予相關版主跟進

請容許我加一點補充材料:
直線國國王【網友】指控我 糾纏該帖子的樓主。其實,我每次都是在回應網友的留言【例如下面的引述】的時候,提議該樓主直接跟我對話。
-----------
附件:該帖子第44頁
{#649}
以下是你喋喋不休,企圖掩護阿聞【樓主】而把舉證責任推到我身上的留言:引用:
原帖由 直線國國王 於 2017-10-29 01:53 PM 發表 你的說法違反了邏輯。既然你認為此置頂帖的標題及一樓內容會誤導讀者,你可
1以結結實實的論據說服樓主作修改
2向版主提出結結實的論據要求取消置頂,甚至刪除此帖。】
-----
[quote]原帖由 直線國國王 於 2017-10-30 07:01 PM 發表 。。。
1.我知道反詰法跟我認同你有資格用反詰法是兩回事
去詰問別人的是蘇格拉底或孟子,弟子們當然心悅誠服被詰問以至被引導到最終答案,但你…
2.“誰質疑,誰舉証”。你既質疑樓主標題及一樓內容誤導讀者,便是你的責任提出論據,在者之前根本不需理會你。難道你在等樓主提出論據証明自己”誤導讀者”嗎?
----------引用:
原帖由 直線國國王 於 2017-10-30 09:32 PM 發表謝謝指教, 便用"誰主張, 誰舉証"再重組我的說話.
如果你主張此置頂帖的標題及一樓內容會誤導讀者,你1或者以結結實實的論據舉証, 說服樓主作修改
2或者向版主舉証, 以結結實的論據要求取消置頂,甚至刪除此帖。  
---引用:
原帖由 直線國國王 於 2017-10-31 06:52 PM 發表 。。誰不同意此帖所言,認為它誤導讀者,現在只有一途阻止它的“荼毒”,便是自己拿論據說服版主刪貼。所以不合邏輯的瞎纏是不用理會的。 ...
。。。。。。。。。。。。。。。
所以,你說我 糾纏,其實每次我都是回應你或其他網友的留言,才會說 希望阿聞{樓主}出來解畫的。不是我無緣無故地說的。我並沒有糾纏。況且,我每次都附帶一些解釋說明為啥一樓是copycat的。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良心之光 於 2017-11-3 15:38 發表


請容許我加一點補充材料:
直線國國王【網友】指控我 糾纏該帖子的樓主。其實,我每次都是在回應網友的留言【例如下面的引述】的時候,提議該樓主直接跟我對話。
-----------
附件:該帖子第44頁
{#649}
...
如有違規可以檢舉,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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