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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香港通報機制已經運行15年,內地警方共向香港移交了約170名嫌犯,而香港方面向內地移交嘅嫌犯則系0名。170:0,我想知道,我哋香港差佬嘅素質唔如內地差佬高咩?我哋嘅裝備唔如內地好咩?我哋嘅破案率已經高到讓所有嘅罪犯都望而卻步了咩?仲系我哋屈服于罪犯們嘅暴行了咩?國際刑警組織把香港定為國際通緝犯避難天堂,這系港府嘅恥辱。「林榮基事件」前因后果大家心知肚明,你去人家家門口鬧人家,還希望人哋美酒相迎么?搞了你,你唔相信香港警方,反而向媒體哭訴,自己交出零蛋答卷,反過來要求中央政府檢討通報機制,這種強盜邏輯也真系奇葩啦。我唔系政客,但也知道,先有「一國」才能談「兩制」,香港今日之發展,來之于法治,一切均須以法律為行為準則,上至法官,下到平民百姓,堅守鹹水法治醒神才會讓香港既繁榮又穩定。170和0嘅關係已然讓香港法治黯然失色!


林生可以係第一個


[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