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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各黨派立會候選人基本確定,冇睼到有候選人在政綱中提及關乎我們香港法制的問題,像是和內地的通報機制這樣?
「通報機制」建立數年,內地警方與港方雙方通報比例竟呈170:0,令人無法理解的比例,既彰顯了內地警方的盡職之舉,更暴露了港方的包庇、縱容犯罪之實,號稱「法制社會」的香港在不知不覺中成為了「藏汙納垢」之所,作為香港民眾感到好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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