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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男E 於 2016-4-30 05:47 PM 發表 立法會議員黃毓民涉嫌向行政長官梁振英投擲玻璃杯,被控普通襲擊的案件,控方證人、立法會進出口界議員黃定光繼續以控方證人身份接受黃毓民盤問。 黃毓民發問期間,在旁的男助手不時提示他下一條要問的問題。 裁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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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paul-lo 於 2016-4-30 06:38 PM 發表 黃狗以為明衰都要玩下對方,點知玩到自己崩潰咁滯!其實普通襲擊罪又冇人傷,好輕微,開始就承認表示悔意,一般簽保守行為;更顯示出風度,而家好似做馬騮戲,重係果隻馬騮添!
原帖由 大頭妹仔 於 2016-4-30 05:50 PM 發表 郁撚有曬特權啦,又可以係庭問d狗唔答8野都得,呢d案最多審1-2日,佢審成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