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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您參與十月份十大熱門新聞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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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憑甚麼?】王晶呼籲全港僱主:永別僱用馮敬恩

陳文敏對部分校委的輕率及尖酸言論感悲哀

批八達通遜支付寶 官媒指港科技原地踏步

粗口閙爆四眼Sir 夫婦認愚昧道歉「認衰」

香港歷來遭起訴最高官 曾蔭權被控 兩罪涉未申報利益 聲明:問心無愧

天盛街市賣貴貨 基層:食唔起

圍村男行私刑 金毛男被逼食衣紙+索香爐灰

消防爆集體性侵同袍 8人調離 重案組查

遊港中國客被毆死  中國網友:抵制去香港

翁靜晶上寶蓮寺對質 住持:我儍儍地架

(以上十則新聞,乃從十月份新聞版較多留言的帖子,找出具代表性的列入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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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活動期間:即日起到16/11/2015結束
5)留言請勿使用過大字體或過多顏色。不接受離題或違反版規留言,如違反遊戲規定,則會刪去留言不另通知



投票項目 ( 單選 , 截止時間為 2015-11-16 23:59 ) 參與人數 36

1. 【憑甚麼?】王晶呼籲全港僱主:永別僱用馮敬恩
2. 陳文敏對部分校委的輕率及尖酸言論感悲哀
3. 批八達通遜支付寶 官媒指港科技原地踏步
4. 粗口閙爆四眼Sir 夫婦認愚昧道歉「認衰」
5. 香港歷來遭起訴最高官 曾蔭權被控 兩罪涉未申報利益 聲明:問心無愧
6. 天盛街市賣貴貨 基層:食唔起
7. 圍村男行私刑 金毛男被逼食衣紙+索香爐灰
8. 消防爆集體性侵同袍 8人調離 重案組查
9. 遊港中國客被毆死  中國網友:抵制去香港
10. 翁靜晶上寶蓮寺對質 住持:我儍儍地架
批八達通遜支付寶 官媒指港科技原地踏步

八達通係一個時代的生活方式。最主要是取締散銀的現金交易。科技雖然日新月異,但錢並不會因科技進步而自動走入人的口袋。
事實上,淘寶的出現,令中國人生活習慣有好大改變, 衍生出的付費方式係一個大商機,但未見真的先進。 咪又係捆綁銀行戶口的交易方式。文中所謂用電話玩二維碼可以有什麼優惠,這些新世代推銷手段被塑造為先科技只是一個笑話。
以我所見。香港八達通、繳費靈、EPS分工係完整組合。
中國。近年富強起來。係制度上成功。政策執行力可即時配合任何可發展生機。但長久發展有待觀望。






引用:
原帖由 D9394 於 2015-11-7 10:54 PM 發表 6. 【憑甚麼?】王晶呼籲全港僱主:永別僱用馮敬恩一個廿歲出頭從未係社會工作過的年青人,為了社會公義違反保密協議透露港大校委會有人以荒謬的理由否決副校長的任命。作為一個係這件事情沒有直接關係的人就算 ...
中式社會主義已經札穩根基。
事實證明,所謂民主,就係你拖我後腿我爆你屎渠。
以台灣為例。在野黨的任務就係唔可以比執政黨做得好。人民豐衣足食在野黨永遠在野點算。當然要攪到法律第二、民不聊生先有空間由野變正。

王晶。我喜歡佢赤裸裸地表達自己只求直接帶出訊息。要人到無求膽自粗既人先做得出!!!

講公義。對同黨黑金不聞不問仲講乜?






10. 粗口閙爆四眼Sir 夫婦認愚昧道歉「認衰」

這則新聞引起社會很大回響,又一次見證網上傅訊的速度及威力!
短短一天時間,自稱愚昧的涉事夫婦已在網上公開道歉!早知今夜何必昨朝呢!

有片有真相,整件事件警察先生的克制及妙語回應,值得一讚,亦給警隊挽回一點點分數!
致於那涉事夫婦的粗鄙行為,實在人神共憤!作為父母實在不應在子女面前如此粗言穢語,蠻不講理,希望他們真的深切反省,別再以此體教子女,不然社會上只會再多幾個這類禮崩樂壞之士!



引用:
原帖由 喜歡貓的人 於 2015-11-4 11:39 發表
3. 完全徹底改變對消防形象改變
我相信這只是一小撮害群之馬所為,不應因為單一事件而改變我們一直對消防員的信任。社會上總有很多英勇救人,甚至乎因救人而捨去性命的救火英雄!



[隱藏]
10.  粗口鬧爆四眼Sir 夫婦認愚昧道歉


一對住馬鞍山的夫婦駕車載子女在區內一個公共運輸交匯處涉嫌違例,被一名四眼男警抄牌時夫婦不滿,連環爆粗兼辱罵男警,有人其後向警方投訴,又將短片放上社交網站,企圖引發網民聲討男警,但結果是夫婦反成網絡公審主角,短片觸發網民大量留言,夫婦被狂轟無理兼教壞子女。


我反而欣賞該名EQ高的四眼男警按章執法,不慌不忙一邊抄牌一邊的妙語連珠﹕

「特首已經接受緊法律程序,被起訴啦﹗」
「告票唔係咩表現黎架﹗」
「你咪影囉,我係寫三分鐘冇問題﹗」
「我唔止做多兩年呀,仲有廿幾年做呀﹗」
「大家咁話﹗」
「做老散有做老散嘅樂趣嘅 ....」


夫婦被網民圍剿及起底,又引發傳媒上門追訪,終於知道自己的所作所為大錯特錯,最終夫婦在 facebook 上載署名「愚昧的夫婦」的道歉信為這事件劃上句號。

道歉信內容大致表示對事件深表歉意,就此事向該位受辱警員作出道歉及對自己惡劣以及不可理喻的態度感到非常後悔及內疚,亦令到家人及孩子蒙羞。在小朋友面前說粗言穢語以及辱罵執法人員,實在做不到父母應做的榜樣,對此愚昧行為感到悔不當初及深切後悔,希望社會大眾能原諒他們的行為。


“孩子是父母的鏡子,父母是孩子的榜樣。”  

身為父母,身教重於言教,一定要以身作則,做一個好榜樣,否則對子女的成長確實是有著深遠的影響啊﹗



引用:
原帖由 亞藍米 於 2015-11-8 06:55 AM 發表
中式社會主義已經札穩根基。
事實證明,所謂民主,就係你拖我後腿我爆你屎渠。
以台灣為例。在野黨的任務就係唔可以比執政黨做得好。人民豐衣足食在野黨永遠在野點算。當然要攪到法律第二、民不聊生先有空間由野變正。

王晶。我喜歡佢赤裸裸地表達自己只求直接帶出訊息。要人到無求膽自粗既人先做得出!!!

講公義。對同黨黑金不聞不問仲講乜?...
現代科技日新月異,帶動社會不斷變革。所以政府推動的政策不會有最好。
只要反對派有足夠的資源及人才,絕對可以提出比政府更好的政策去取得人心及選票。
什麼人民豐衣足食在野黨永遠在野論,由此可見你對民主的理解是非常淺膚。
馮同學的行為第一沒有犯法,第二沒有傷害到王晶。但王晶卻利用影響力欺壓佢,可見心腸惡毒,手段卑鄙。
你喜歡佢那是你對事情的嚴重性沒有足夠的認識甚或根本冇呢種認知能力。

佔中 3 子所謂的收黑金事件是沒有證據證明的。有頭有面有腦的人都唔會公開指責佢地的,那可是犯法的誹謗罪行。
你估個個都可以好似網上"君子"咁誹謗當食生菜牙。

王晶利用影響力欺壓一個未出來社會工作仍在求學的年青人卻是有證有據的。我以前仲好喜歡睇佢的戲。



今次投7號
因為我認為香港嘅科技發展
早喺十幾年前已經走入死胡同
除咗香港缺乏人才
另外就係香港陷入政治鬥爭嘅泥漿內
所以....我認為....
撇清所有政治爭拗....
香港才能得到良性發展



引用:
原帖由 D9394 於 2015-11-9 08:05 PM 發表

現代科技日新月異,帶動社會不斷變革。所以政府推動的政策不會有最好。
只要反對派有足夠的資源及人才,絕對可以提出比政府更好的政策去取得人心及選票。
什麼人民豐衣足食在野黨永遠在野論,由此可見你對民主的 ...
你犯咗一個好嚴重嘅錯誤
唔能夠因為(公眾知情權)
將洩密罪睇到為無罪
同埋(公眾知情權)呢5個字係冇任何法律效力
只因為爆料者係一位學生
最大嘅懲處麵只係被校方踢出校
如果洩密者係機構職員,公務員
係可以被加判多一條罪....
佢就係受賄罪!!!!!
點解泛民個個都唔敢爆料
因為佢哋都知道有洩密罪
一旦被判監,其議員資格也僧被遞奪



引用:
原帖由 瘋狂樂曲 於 2015-11-10 12:22 AM 發表

你犯咗一個好嚴重嘅錯誤
唔能夠因為(公眾知情權)
將洩密罪睇到為無罪
同埋(公眾知情權)呢5個字係冇任何法律效力
只因為爆料者係一位學生
最大嘅懲處麵只係被校方踢出校
如果洩密者係機構職 ...
你連"犯法"同"違約"都未搞清楚就走來話人犯嚴重錯誤。
你搞清楚馮同學係"犯法"定"違約"先 OK?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D9394 於 2015-11-10 10:01 PM 發表 你連"犯法"同"違約"都未搞清楚就走來話人犯嚴重錯誤。你搞清楚馮同學係"犯法"定"違約"先 OK?
商業機構的保密合約先會有違約情況。
如是有關公共事務會有好多情況。所謂爆料仲要視乎真確性而有唔同告法。
好多嘢主要睇番動機先有得講。學生會長動機我只睇到只求推陳大文上去。當香港人傻仔嗎?講公義






我選擇第8項。

香港旅遊業受到連番打擊,既有「驅蝗行動」、「反水貨客行動」之餘,如今發生導遊打死旅客事件,香港旅遊業可謂雪上加霜。

所謂「零團費旅行團」,即是旅客付低價來香港,旅費由商號支付,待旅客去商號購物後收回費用。有旅客存心不購物,要商號白白付錢,心態固然有問題,但導遊出手太狠,鬧出人命亦太過分。另一方面,政府亦後知後覺,每每有事發生後才急急跟進,亦為問題所在。



引用:
原帖由 亞藍米 於 2015-11-11 02:05 AM 發表
商業機構的保密合約先會有違約情況。
如是有關公共事務會有好多情況。所謂爆料仲要視乎真確性而有唔同告法。
好多嘢主要睇番動機先有得講。學生會長動機我只睇到只求推陳大文上去。當香港人傻仔嗎?講公義

...
香港法律冇洩密罪,公務員洩密可能犯行為失當吧?
學生會長想推誰當副校長不是罪也沒有錯而且有權咁想甚至付之行動都可以。



引用:
原帖由 D9394 於 2015-11-11 11:12 PM 發表 香港法律冇洩密罪,公務員洩密可能犯行為失當吧?學生會長想推誰當副校長不是罪也沒有錯而且有權咁想甚至付之行動都可以。
咁行政會議議員呢?
咁商業機密呢?

內容已經唔係重點。重點係個人誠信。有無人再比機會呢個人我唔會關心。希望有生之年睇到佢既結果。






引用:
原帖由 亞藍米 於 2015-11-12 04:09 AM 發表
咁行政會議議員呢?
咁商業機密呢?

內容已經唔係重點。重點係個人誠信。有無人再比機會呢個人我唔會關心。希望有生之年睇到佢既結果。



http://i.discuss.com.hk/d/images/r10/androidD.jpg
香港冇"洩密罪"所以理論上來講冇人會因為洩密犯法。至於個人誠信無論你點排幾時都係排係公義之後。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D9394 於 2015-11-12 09:45 PM 發表 香港冇"洩密罪"所以理論上來講冇人會因為洩密犯法。至於個人誠信無論你點排幾時都係排係公義之後。
沒有誠信何來公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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