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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KURubbish 於 2015-10-10 08:18 PM 發表


但lam匙亞叔實在無公德心



仲要挑戰人並先起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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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泛民之星陳盲刎 於 10-10-2015 20:30 發表
打得好。
http://i.discuss.com.hk/d/images/r10/androidD.jpg
我同你同一諗法
點知佢係唔係有咩病想從口水傳染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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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dicky9394 於 2015-10-10 08:49 PM 發表


亞叔香左...條友米誤殺 law...so simple...
放心官司一定有得打! 自衛可以無罪






LAM個支野雖然唔岩, 但係唔洗禁掛....


[隱藏]
被打那個就死,打人那個可入赤壁食長糧,兩個都神經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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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意的話,真係抵撚死






我見過仲恐怖吖,阿叔食完飯“了”完牙果支牙籤就咁放返入個牙籤筒入面,到而家去茶記飲茶食飯,見到牙籤筒打死都唔用






比人告誤殺就慘


[隱藏]
嘩吊, 我平時會揸車去果度飲早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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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KURubbish 於 2015-10-10 08:18 PM 發表


但lam匙亞叔實在無公德心



咁有時都會心不在焉嘅,自己都試過好幾次,有時明明想拎隻碗入廚房,結果係去咗厠所。






別沖動,小事要忍,唔忍,許多遺憾的事就會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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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336990_1 於 2015-10-10 08:51 PM 發表

我同你同一諗法
點知佢係唔係有咩病想從口水傳染呀
條卜街根本唔應該放來香港! 喱類人真係應該立一條人垃圾淘汰法將佢消滅!






打人者唔啱, 但我內心支持


[隱藏]
底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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