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俄羅斯「軍事報導員」網站8月3日報導,雖然聯合國對德黑蘭購買和銷售武器的制裁尚未取消,但是伊朗購買中國150架成飛殲-10戰機的交易已經接近達成。
殲-10是中國全天候多用途殲擊機,由中國成都飛機工業公司研製和生產,出口代號F-10,在西方還以「猛龍」(Vigorous Dragon)的綽號而著稱。
俄羅斯中央空氣流動力學研究所和米格設計局的專家曾經參加過殲-10飛機研製專案。 殲-10飛機使用俄羅斯「土星」科學生產聯合體和中國許可生產的發動機。 另外還利用了以色列出售給中國的「獅」式殲擊機研發成果。
毫無疑問,對德黑蘭來說,在達成從中國購買殲擊機的巨額交易中,起最重要作用的是金融和政治因素,而不是軍事動機。 這一點非常明顯,特別是在不久前德黑蘭遭到莫斯科的政治侮辱,在俄聯邦拒絕履行已經簽署並已部分支付的向伊朗出售S-300防禦武器系統的合同義務之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