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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亞伯,官wor。






引用:
原帖由 來自星星的你 於 2015-4-18 08:48 PM 發表 你應為舉黃傘有用咩
所有被捕黃絲撚被假髮人放生, 你話有冇用?






引用:
原帖由 manifestor 於 2015-4-18 08:37 PM 發表
想自食其力就要走去坐監,真係咪撚再同我講乜撚野法治,香港而家變成咁真係好變態。判個「緩刑」有幾難?

有本事有能力一定離開呢度,呢個家無希望。



法官話用假證件事態嚴重,要有阻嚇力而判刑






唉…咁都要阿伯坐監
佢地好有骨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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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為錢犯罪,這個人有罪;一個人為面包犯罪,這個社會有罪;一個人為尊嚴犯罪,世人都有罪。如果一個人絶望,那麽所有的人都不安全。所以,永遠不要對他人的苦難和不幸無動於衷,因為誰也無法保証下一個不是你我。






同早年輕判揸車撞死人的司機有點相似






雖然犯法,但目的係自力更生,係咪應該可以輕判?值得深思!






引用:
原帖由 edith 於 2015-4-18 08:57 PM 發表


所有被捕黃絲撚被假髮人放生, 你話有冇用?



要講埋暗號「我要真普選」先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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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政府走狗 於 2015-4-18 09:00 PM 發表
雖然犯法,但目的係自力更生,係咪應該可以輕判?值得深思!



問題係用假證件的黑工係唔係都可以輕判......






法律不外符人情、當法律拒人性於門外此種是惡法X官


香港變咗乜野世界,阿伯都係為咗養家啫。講犯法呢d 野點解阿伯個case 判監得咁快但果班非法佔中法官就放晒!係咪要官(法官)迫民反呀!






法律面前

貧窮含x






引用:
原帖由 lmkandy 於 2015-4-18 08:20 PM 發表
阿伯蠢左,上庭戴口罩+舉黃傘,就可免牢獄之災

雖然阿伯的確係犯左法,但冇害人,辛苦夠自己工作生活,竟然要入冊;但果班打爛人飯碗,欺凌老弱婦孺嘅死仆街就可以逍遙法外,DLLM



http://i.discuss.com ...
個啊伯帶起藍絲帶連起訴都唔洗。
堂費都唔洗。
7警同打人警司咪係板囉
個打人警司用緊你比果D稅咬長糧。
佢一定諗早反冇事,打多幾棍。
7警仲起到冇事
講人之前睇清楚有冇做衰野。
唔好唔記得,控方可以上訴,點解佢地岩唔上訴啊?
因為理據唔夠囉
用下你個腦。唔好聽太多葛XX講野,佢用屎忽諗野加當自己係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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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此段新聞真係


[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