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民主,多少罪惡假汝之名而行。」縱觀世界歷史,假民主之名行侵略之實的事例數不勝數,美國假借「民主」之名,用赤裸裸的武力顛覆他國政權,如推翻伊拉克薩達姆政權、顛覆利比亞卡達菲政權,而現在兩國的局勢變得更加動蕩不安,人民更處於水深火熱之中。這些都是美國打著「民主」的口號,進行的侵犯之實。
在香港,也有人假借「民主」之名,行罪惡之事。口口聲聲說為了爭取真普選,激進派縱火、衝擊商場、日日去鳩嗚,本土派就遊行反自由行反水客,引發暴力衝突。用赤裸裸的暴力行為去爭取「民主」,這真的是「民主」的方式嗎?
那這是否是「民主」的錯呢?「民主」確實是個好東西,但必須與具體實際相結合,而且民主選舉也有弊病,選出的領袖不一定合適。所以,不要天真地認為,一人一票,必定能選出好領袖。或許有人會說,選出的人不行,下次便不選他。可是,這白白浪費了四五年的光陰,更不用說不合適領袖碌碌無為,更加禍害社會了。
正如前港區人大代表吳康民所言「在香港,如果選出一個處處和中央對着幹的人,不顧內地和香港必須融和的現實,香港有好日子過嗎?」
[ 本帖最後由 sometimess 於 2015-2-28 11:36 AM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