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秋北提出引入《國安法》引起一片反對之聲。港區人大代表、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譚惠珠就指出國安法現時「十劃未有一撇」,香港應該先為23條立法。連公民黨梁家傑都話本港應自行就23條立法,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表示宜家唔可以引入《國安法》。不過都有支持者話《國安法》禁止叛國、分裂國家行為、煽動叛亂、顛覆國家及竊取國家機密等多項罪行,可以保護香港穩定喔。但係嘞,按照《基本法》法規定,香港應該自行就23條立法,宜家仲未立法,存在法律空白。所以無論係引入《國安法》定係就23條立法都好,最緊要嘅就係有法律去填補國家安全嘅法律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