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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秋北提出引入《國安法》引起一片反對之聲。港區人大代表、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譚惠珠就指出國安法現時「十劃未有一撇」,香港應該先為23條立法。連公民黨梁家傑都話本港應自行就23條立法,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表示宜家唔可以引入《國安法》。不過都有支持者話《國安法》禁止叛國、分裂國家行為、煽動叛亂、顛覆國家及竊取國家機密等多項罪行,可以保護香港穩定喔。但係嘞,按照《基本法》法規定,香港應該自行就23條立法,宜家仲未立法,存在法律空白。所以無論係引入《國安法》定係就23條立法都好,最緊要嘅就係有法律去填補國家安全嘅法律空白。


踢香港走就唔會有國家安全問題
就好似當年馬來西亞咁做



《國安法》係國家就國家安全作出立法嘅憲法條文,又唔係,咩洪水猛獸,可以適用香港。


澳門幾年前已經完成23條立法,睇睇人哋發展幾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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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治已經淪陷喇,成日有人破壞法治嘅喇


香港應該效仿澳門喇


真係希望泛民班人醒目D


國安法宜家引入香港唔係特別合適,應該先完成23條立法


立法之路好艱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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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係香港有呢班泛民仆街,香港唔會安寧繁榮架


好心為香港法治,為香港未來考慮d喇


考慮香港高官嘅時刻到喇


堅決抵制大陸法律侵入香港!


香港法律宜家已經出現法律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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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秋北又唔能代表中央,個人諗法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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