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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pp49pp 於 2014-12-14 03:50 PM 發表
普選就是普選,沒有真假。
我揀完再比你揀,就叫做冇得你揀。
公義是甚麽?
在大清眼中,不尊君愛國就是不公義。
在孫文眼中,不自由民主就是不公義。
政府  訓街就不公義
學生  不公義就訓街

http://i ...
所以,將小眾滅聲就是「你的公義」吧。

[ 本帖最後由 starr 於 2014-12-14 11:49 P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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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路過的人_甲 於 2014-12-14 02:10 PM 發表

你講得啱喎
[大眾]既實力嗎就係人多囉.
[小眾]既實力就係$$$多囉.
所以嗎[小眾][大眾]各佔一半囉.

我明明仲有以下呢一段架,
又係選擇性回應

一千人的公司。
佔九百人的基層選出五個委 ...
公司同員工有從屬關係,窮人的身份同富人的身份冇從屬關係喎。(起碼香港喺咁,北韓就唔知)

如果用公司比喻,應該是董東同董東的關係較近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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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填不盡 於 2014-12-14 12:13 PM 發表
功能組別點樣「保障小眾的聲音」?睇下馬逢國有親事都唔見影,就知道係冇保障。
以你嘅標準,議會唔係被「大眾」所把持,就係被「小眾」所把持。咁我又問返你:畀「小眾」所把持又好有道理咩?
無可否認,在制度上功能組別的確是給予各個小眾界別有均衡參與的機會,而這些界別對社會整體發展有重要影響,功能組別對地區選舉的簡單數人頭式民主可以有互補作用,令社會發展不是簡單的小數服從大集團式民主,小眾界別亦有立足點,亦可於有需要時聯合成大眾制衡大集團。

當然目前的功能組別仍有可改善的地方,例如各個界別的選舉是否真的民主。要立法會功能組別產生更大功效,我覺得在功能組別出選的人不可以有政黨背景,令到立法會內可以真正有更多政黨以外的不同聲音,令立法會更難被個別政團掌控,由於沒有明顯的大多數,參政者更要重視協商、協調。

提委會的作用同功能組別類似。參政者要得到多界別的支持才可出選,亦自然可以達到范太所講的政通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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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tarr 於 2014-12-14 05:06 PM 發表 所以,將小眾滅聲就是「你的公義」吧。
公義冇分小眾大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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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pp49pp 於 2014-12-15 12:34 AM 發表
公義冇分小眾大眾。

http://i.discuss.com.hk/d/images/r10/androidD.jpg
依家議會內就包含小眾大眾,即係所有界別及市民。
如果「真普選」呢? 香港月入中位數14000,如果有候選人要沒收2萬收入以上市民既財產分比窮人,你覺得有冇勝算? 我就覺得贏硬!
但如果經過提委會,要各界別都得到一定支持先得,就未必可以過到。在我看來,有提委會既選舉比「真普選」更先進。

收入只係其中一種指標,總之「真普選」就好容易出現不負責任既人可以當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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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填不盡 於 2014-12-15 12:42 AM 發表

結果咪一個二個做晒隱形土共囉。團結就是力量,冇政黨背景想玩政治遊戲唔係咁易。
隱士唔係冇可能,泛民都可以有隱士,不過就要犧牲下唔見得光,入左黨嘅要玩退黨部署,假使參選前五年內不能有政黨背景都可以欄到好多人。依家功能組別內的確有啲 "散人",投起票上尼不用被政黨綑綁死,有相當不可測性。任何制度都唔會完美,要絕對完美就乜都唔使玩。

[ 本帖最後由 PaoHow 於 2014-12-15 01:25 A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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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填不盡 於 2014-12-15 12:51 AM 發表


功能組別嘅代表,係由業界老細、而唔係由業界成員所選出。老細有自己嘅隱藏議程,唔一定係為業界利益着想。



你唔同意黑白兩分就唔好攞「大眾」出來說事。功能組別如果唔係畀「小 ...
1. 提委會或功能組別代表應如何產生,係可以商討及修改。
2. 字典中"把持"既意思係(動)獨占位置、權利等;不讓別人參與(含貶義)。
非常好奇為何堅持一定是某方獨佔位置、不讓別人參與?現在的制度不就是大眾小眾都包含在內,大眾小眾都能發聲,無法把持嗎?
如果好似你講既必定由「大眾」或「小眾」把持,其他不同意見冇反言權,完全被忽略⋯⋯ 咁係叫做獨裁。

[ 本帖最後由 starr 於 2014-12-15 01:42 A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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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填不盡 於 2014-12-15 12:51 AM 發表
功能組別嘅代表,係由業界老細、而唔係由業界成員所選出。老細有自己嘅隱藏議程,唔一定係為業界利益着想。 ...
睇開啲,留番啲界別俾班工商界老細玩,其他大部份界別由業界成員話事,均衡參與。好多人唔係老細都有界別投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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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填不盡 於 2014-12-15 01:48 AM 發表


冇錯,所以話民主會造成「大眾」把持係有邏輯矛盾,因為一來公眾唔一定可以簡單劃分為大眾或小眾,二來「把持」嘅意義唔明確。
如果有候選人要沒收2萬收入以上市民既財產分比窮人,你覺得有冇勝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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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填不盡 於 2014-12-15 02:09 AM 發表


冇,因為窮人明白分咗財產之後,自己會變成收入兩萬以上,到時就輪到佢地嘅財產畀人分。
唉⋯⋯ 我覺得你唔係認真討論。如果分完之後,冇人會兩萬以下,又點會繼續用兩萬做界線呢⋯⋯ 只係想指出如果以單一既選舉方式產生政府及議員,好容易會有一部分人被完全忽略。所以,我認為任何多元化既選舉方式,代表性更高,比「真普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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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tarr 於 2014-12-15 01:54 AM 發表

如果有候選人要沒收2萬收入以上市民既財產分比窮人,你覺得有冇勝算?
你依個玩法只會在十分愚昧的社會才有勝算。共產主義上世界已證實失敗,此事路人皆知,你仲拿這方法出來只是找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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