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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黨曾健超被「暗角打鑊」事件,事隔42日,警方昨終以涉嫌襲擊致造成實際身體傷害罪,拘捕涉案七警。曾健超表示,警方一直未有澄清疑犯控罪及名單,晚上才從傳媒得知警方已拉人,對警方做法未能釋懷及安心。七警被捕,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許鎮德昨在4時的記者會沒作公佈,卻在6時出稿「鬼祟」公佈。有學者質疑警方是逃避傳媒質詢,避免回應調查時間過長等問題。政府新聞處在昨黃昏6時09分發出新聞稿,引述警方發言人表示,經進一步調查程序及諮詢法律意見後,已將七名被停職的警務人員拘捕,涉嫌襲擊致造成實際身體傷害。警方強調是配合調查程序及進度作出拘捕行動,並無拖延處理案件。

涉打人7警 事發42日後遭拘捕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41127/18949540

42先正式拉人,但我想知,佢哋仲有冇得繼續做差人?



唉,只可以講一句,而家返工,係打工,唔係打人。。。。






引用:
原帖由 Fainche 於 2014-11-27 11:05 AM 發表
3877083

公民黨曾健超被「暗角打鑊」事件,事隔42日,警方昨終以涉嫌襲擊致造成實際身體傷害罪,拘捕涉案七警。曾健超表示,警方一直未有澄清疑犯控罪及名單,晚上才從傳媒得知警方已拉人,對警方做法未能釋懷及安 ...
你同佢定,就算做唔到差人嘟一定大把嘢撈。



我支持警方,d條pk應該見一次打一次。






[隱藏]
大家要對阿爺有信心,俾d耐心等下,阿爺專治牛鬼蛇神!






應該要拉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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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x.t.w. 於 2014-11-27 11:12 AM 發表
你同佢定,就算做唔到差人嘟一定大把嘢撈。



對挑釁者施以合理手法制服是正確的,,,,
他們將被還以清白......



[隱藏]
有無攪錯 42日都搵唔到脫罪理由
袁生都唔知做乜






支持警察






引用:
原帖由 Fainche 於 2014-11-27 11:05 AM 發表
3877083

公民黨曾健超被「暗角打鑊」事件,事隔42日,警方昨終以涉嫌襲擊致造成實際身體傷害罪,拘捕涉案七警。曾健超表示,警方一直未有澄清疑犯控罪及名單,晚上才從傳媒得知警方已拉人,對警方做法未能釋懷及安 ...
很多疑點, 應該不能入罪.



支持警察         入罪






X離X散  GOOD J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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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差佬打人罪有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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