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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MICMIC_2ND 於 2014-1-13 07:34 PM 發表 終審法官判斷錯誤的話,沒有可制衡力量,唯有靠公論。 奇怪判決唔係第一次,衰十一判真心相愛輕判,搶咪倒亂又無罪,細姪女打罵警察又輕判,法治已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