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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綜援被揭發告上法庭都俾人鬧,不過竟然係鬧告人既社署,唔係鬧呃綜援果位
香港七百萬人有唔同立場,好難觸摸






可憐咯






引用:
原帖由 santa008hk 於 2013-9-20 09:18 AM 發表
唉…………個女人有屋住,唉…………我就業主打電話黎叫我兩個月內搬
不如效法呢位蝗婦嘅方式:先call齊記者,然後當眾上演跳樓大龍鳳,可能業主會心軟呢



引用:
原帖由 longcc 於 2013-9-20 10:53 AM 發表
西人唔使企跳,寫幾封西信,d公墓員自會識做



http://i.discuss.com.hk/d/images/r10/androidD.jpg
這已是過去式,潮流興講:我是黨員....。婦人應該試下。



[隱藏]
快D比佢死啦!見到呢D蝗蟲,人都變得冇理性!






個單位本身已經occupy咗, 俾佢老婆住其實無損失。咪當佢一家人住,俾人齊齊整整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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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係有意企跳,又點會自己打電話通知社工去報警呢?
社工插手,又成功「特事特辦」,未夠七年可以佔用公屋
無錢交租,肯定又可以「特事特辦」,未夠七年申領綜援



引用:
原帖由 TRruth 於 2013-9-20 11:19 AM 發表
這已是過去式,潮流興講:我是黨員....。婦人應該試下。
d愛共愛國奴才自動援助同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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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MICMIC_2ND 於 2013-9-20 11:30 AM 發表
個單位本身已經occupy咗, 俾佢老婆住其實無損失。咪當佢一家人住,俾人齊齊整整囉。



有條女橫掂都俾人老強過一次
係咪可以叫埋其他人黎老強埋一份
而家講緊原則同規矩既問題






社工可以插手就唔使做大龍鳳喇,呢d發大黎搞起碼專員甚至副處長先有權批,再唔係局長或特首辦介入,可以唔通融嗎? 又係人話官僚僵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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咩叫打劫?






引用:
原帖由 longcc 於 2013-9-20 09:42 AM 發表
唔幫,到時真係跳左落黎,甚至攬埋個細既,又有人會鬧社署涼薄無情,迫死人,邊個孭鑊?

幫,只係一個公屋單位,搞咁大壇,咪做個順水人情,又唔使自己錢



http://i.discuss.com.hk/d/images/r10/androi ...
但如果人人都話喊跳樓因而可以獲酌情不用搬離,咁喺輪候冊上嗰廿三萬人咪有排都輪5到上樓…對佢哋好5公平!

其實可以安挑女主事入住中轉屋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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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MICMIC_2ND 於 2013-9-20 11:30 AM 發表
個單位本身已經occupy咗, 俾佢老婆住其實無損失。咪當佢一家人住,俾人齊齊整整囉。



http://i1.hk/d/images/r10/mobile.jpg
俾得間公屋佢, 條大6強國婦, 遲d會申請埋, 條大6佬落黎, 佢就真真1家人, 齊齊整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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