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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純屬個人意見,不喜勿插
1)見到很多網友鬧係因為該女士的教師身份,如果該女士不是教師,只是一個普通女士,仲會唔會有咁多人鬧呢?
2)市民當街辱罵差人,呢單一定唔係第一單,相信亦都唔會係最後一單,如果每一單都要回應的話,咁咪好唔得閒?
3)差佬出糧係公帑,咁樣市民即係班差佬老闆,咁你有冇見過個老闆鬧完個僱員之後,要揾工會同番老闆講好憤慨, 事後又可以大模斯樣當乜事都發生過?



引用:
原帖由 五月二日 於 2013-7-29 08:18 AM 發表

我尋日係唔知邊個post見到有人分析,自董開始已計劃把高官逐個打沉,如松松買車事件!
但已經搵唔番了,係咪你post的?係邊度定被刪了?



http://i.discuss.com.hk/d/images/r10/iphoneD.jpg
「不滿青關會 與警爭執 教師道歉」此貼被刪掉了,不知什麼原因。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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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藏]
支持林老師,已發表揚信

已發出表揚信。

致馮敏兒校長:

關於 貴校老師林慧思於旺角街頭之言行,本人覺得乃香港教育界之典範,應該值得表揚及為 貴校學生之學習模範。

本人認為 貴校學生應對林慧思老師作為學習榜樣,應分為三部份:一、中國禮節。二、正義行為。三、宗教包容。

一、中國禮節。林慧思老師在事件上表現了中國的禮節精神,從她尊稱努力維持秩序的警員為"八公",實乃晉朝時對大官的稱謂,實是對香港低層公務員的稱許,配合 貴校謙恭有禮之精神。不過,"八婆"卻有好管閒事女人的意思,不知林老師當時是否有介紹自己的意思?

二、林慧思老師之維護公義之行為,應為 貴校學生重點學習。每當學生遇到不平或不如意之事件,無論對方是風紀、老師、主任、校長或父母,都應以林老師的處事態度作為典範,配合靈活的英語運用,務求爭取應有的權利,與 貴校明辨自省之精神不謀而合。

三、宗教包容。林慧思對不同宗教信仰之包容,應為 貴校學生多加學習。本人建議應將法輪大法之教義,納入 貴校宗教科內容之中,使學生學習李洪志之精神,同時將法輪功打坐加入早會及體育課中,使學生身心都得到全面的發展。

祝 貴校學生學習愉快

此致

香港市民敬上






引用:
原帖由 lam_km 於 2013-7-29 08:36 AM 發表
「不滿青關會 與警爭執 教師道歉」此貼被刪掉了,不知什麼原因。
原來真係刪除左
咁你都可以post番果篇野出黎啫,我想copy俾其他可能被洗腦的人睇下






引用:
原帖由 千萬個為甚麼 於 2013-7-29 08:43 AM 發表
支持林老師,已發表揚信

已發出表揚信。

致馮敏兒校長:

關於 貴校老師林慧思於旺角街頭之言行,本人覺得乃香港教育界之典範,應該值得表揚及為 貴校學生之學習模範。

本人認為 貴校學生應對林慧思老師作為學習榜樣,應分為三部份:一、中國禮節。二、正義行為。三、宗教包容。

一、中國禮節。林慧思老師在事件上表現了中國的禮節精神,從她尊稱努力維持秩序的警員為"八公",實乃晉朝時對大官的稱謂,實是對香港低層公務員的稱許,配合 貴校謙恭有禮之精神。不過,"八婆"卻有好管閒事女人的意思,不知林老師當時是否有介紹自己的意思?

二、林慧思老師之維護公義之行為,應為 貴校學生重點學習。每當學生遇到不平或不如意之事件,無論對方是風紀、老師、主任、校長或父母,都應以林老師的處事態度作為典範,配合靈活的英語運用,務求爭取應有的權利,與 貴校明辨自省之精神不謀而合。

三、宗教包容。林慧思對不同宗教信仰之包容,應為 貴校學生多加學習。本人建議應將法輪大法之教義,納入 貴校宗教科內容之中,使學生學習李洪志之精神,同時將法輪功打坐加入早會及體育課中,使學生身心都得到全面的發展。

祝 貴校學生學習愉快

此致

香港市民敬上
寫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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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 56000 了, 次次一過 100 000 就會和諧了, 今次看看如何。
林老師可能係鄉土有史以來, 最紅的人物,



剛剛看到一條片, 原來她與一個稱為 "料理農務蘭花系" 組織 D 人有來往,
仲被四條男士包圍, 看來下次她可以講中文粗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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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ngkit19 於 2013-7-29 08:28 AM 發表
以下純屬個人意見,不喜勿插
1)見到很多網友鬧係因為該女士的教師身份,如果該女士不是教師,只是一個普通女士,仲會唔會有咁多人鬧呢?
2)市民當街辱罵差人,呢單一定唔係第一單,相信亦都唔會係最後一單,如果 ...
回應返你第1點, 我絕對同意, 就係因為佢為人師表, 即係等於唐英年如果唔係司法官員, 佢潛建有無人理?
第2點, 小人都要有理據架。而家條8婆係無理據屌人仲要自己衰O左之後, 為O左攞尾彩而爛渣, 我自己就接受唔到囉
第3點, 好多公務員都要交萬幾蚊稅架, 由其係警察! 照你咁講佢自己都係老闆黎, 唔好再同人講香港市民係老闆, 有好多人到而家仲未交過稅!
就算係交都係幾百蚊! 唔係幾萬蚊!



引用:
原帖由 ngkit19 於 2013-7-29 08:28 AM 發表
以下純屬個人意見,不喜勿插
1)見到很多網友鬧係因為該女士的教師身份,如果該女士不是教師,只是一個普通女士,仲會唔會有咁多人鬧呢?
2)市民當街辱罵差人,呢單一定唔係第一單,相信亦都唔會係最後一單,如果 ...
唔系 插 你 不過 希望  市民  睇清楚事情。

1.   網友 系睇唔過 呢類人士,  無論佢系 咩工作 ,都 認為佢 已經 太過火。
2.   以後嘅野 無人會知,不過  市民當街辱罵差人, 呢種行為 已經 好大可能 不合理 及好大機會犯法。
3.   唔好偸換概念, 公務員 系 為政府工作而已。



好到肉!!勁!


校長仍然潛水,冇回應 email.






工會  你吾好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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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7473 於 2013-7-29 08:55 AM 發表 回應返你第1點, 我絕對同意, 就係因為佢為人師表, 即係等於唐英年如果唔係司法官員, 佢潛建有無人理?第2點, 小人都要有理據架。而家條8婆係無理據屌人仲要自己衰O左之後, 為O左攞尾彩而爛渣, 我自己就接受 ...
大旨差不多
1)點解警察係差官比人非禮是一件錯事,換作普通人又會否唔同
2)這是基本對人的尊重,無論對方是什麼職業,身份
3)所有公務員均需納稅,一視同仁,有份支薪就要理所當然受人侮辱嗎?如是的話,我日日係林老師學校,日日指住她用粗口鬧可以嗎?因為津校都是政府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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