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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林老師,已發表揚信

已發出表揚信。

致馮敏兒校長:

關於 貴校老師林慧思於旺角街頭之言行,本人覺得乃香港教育界之典範,應該值得表揚及為 貴校學生之學習模範。

本人認為 貴校學生應對林慧思老師作為學習榜樣,應分為三部份:一、中國禮節。二、正義行為。三、宗教包容。

一、中國禮節。林慧思老師在事件上表現了中國的禮節精神,從她尊稱努力維持秩序的警員為"八公",實乃晉朝時對大官的稱謂,實是對香港低層公務員的稱許,配合 貴校謙恭有禮之精神。不過,"八婆"卻有好管閒事女人的意思,不知林老師當時是否有介紹自己的意思?

二、林慧思老師之維護公義之行為,應為 貴校學生重點學習。每當學生遇到不平或不如意之事件,無論對方是風紀、老師、主任、校長或父母,都應以林老師的處事態度作為典範,配合靈活的英語運用,務求爭取應有的權利,與 貴校明辨自省之精神不謀而合。

三、宗教包容。林慧思對不同宗教信仰之包容,應為 貴校學生多加學習。本人建議應將法輪大法之教義,納入 貴校宗教科內容之中,使學生學習李洪志之精神,同時將法輪功打坐加入早會及體育課中,使學生身心都得到全面的發展。

祝 貴校學生學習愉快

此致

香港市民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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