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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osisi 於 2008-8-14 05:14 PM 發表
我讚成似彭定康的新九組一樣,先擴大功能組別的選民,取消則可以容後再談.

事實上,中英合聲明是列明原居民是有特殊益一群的,現在用立法之類手段去取消,並不是求同存異而是強制,這有利香港嗎?

至於工業界別或勞工 ...
我都支持, 而且想問下獸醫係咪醫學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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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arman_waterloo 於 2008-8-15 12:47 AM 發表


我都支持, 而且想問下獸醫係咪醫學界?
頂樓已提及,醫學界只包括西醫、牙醫,記憶中獸醫甚至不是衛生服務界一員



冇話「特殊利益」一定要透過一個功能組別來維持,《中英聯合聲明》於1984年簽署,鄉議局直到1991年才有其功能組別


功能組別之存在價值是平衡民選員,民選議員睇選票做人,
不理會社會公義,偏幫公援人士,公屋居民,窮人,因為
選票多,無視社會其他人士利益,只顧眼前利益,為了爭取
雇員利益,肯定要犧牲僱主!工商老闆如無功能組別代出頭,
只會遠走他方,屆時香港就玩完了!議員如全部民選,其職業
與質素無法保障,萬一六十名議員選出都是「長毛」之流,
怎辦?這些議員只識抬棺材,如何論政?如何解讀複雜工商
法律?如何認識一日千里的 IT?如何明白醫療事件?…
功能組別存在,則確保立會有不同的專材。如此安排才較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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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小弟在頂樓已經提出,為何狹隘利益只能透過一個功能組別(FC)議席來捍衛?如果該議席是界別利益代表,為何這代表在其界別以外的事務又有發言權和投票權?

再者,如果你「恐怕」直選出60個長毛出來,因此要有FC作「平衡」,那麼你又怎樣確保FC代表真的能論政,或者是為了做好眾人之事而做議員?君不見近日會計、法律兩個界別的選舉論壇,都竟然有候選人批評現任議員太重視眾人之事,甚至拋出「佢應該去直選」之言,你樂見一個討論香港事務的議會,有一半議員不屑打理眾人之事嗎?

好,如果說我們需要議論各項事務的專才,因此要從制度上保證議會上有某些專才,這又回到小弟在頂樓已問到的問題:如何界定「功能」?你提到醫療事務要有醫學界代表,但這位醫學界代表可能是個腦科醫生,他不懂胸肺科、耳鼻喉科、婦產科、心臟科、眼科……那麼「醫學界」其實是否應該拆成腦科界、胸肺界、耳鼻喉科界、婦產科界、心臟科界、眼科界……?同樣道理,所謂「商界」是否應該拆成數之不盡的行業?但如此一來,我擔心10萬個FC議席都不能代表所有「界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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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kubrick167 於 2008-8-8 01:08 AM 發表
太多唔同見解, 不過我簡單一句, 點解有人可以有特權選兩個議員, 而我呢d人係咪賤d, 只可以選一個
個人覺得功能組別有其價值,當然朋友所言亦正確,因此hk應該實行兩院制,綜觀西方國家其實都係有兩院,好似美國有參眾兩院,英國有上下兩院咁,係西方民主所謂互相制衡既觀念上,民意都一樣要受制衡.而上院多數唔係直選產生,有間接選舉,甚至係委任,但普遍上院既權力係比直選既下院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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