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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ighbury64 於 2018-2-23 12:39 AM 發表
未審先判,引導公眾入罪被告,喪失傳媒應有客觀性及中立性,對粱天琦構成不公平審判,根據普通法tbb係咪要被罰?梁天琦係咪需要停止聆訊?
唔講真話先至係冇道德, 人哋都係如實報道, 點都好過記協選擇性失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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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大家樂合伙人 於 2018-2-23 12:46 發表
TVB is the best.. support tvb... yellow people go to thell
講得好

大家樂合伙人」 - 專登改個咁的名,打擊毒果 / 大快X?

係無線先正確講成係「暴亂」

抵myTV super遙遙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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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kwailung 於 2018-2-23 13:02 發表
你係咪智障定係比人洗腦洗到傻hi咁呀?清醒下啦年青人
冇錯!

而家係2018

J5 222知識財富全分途兩周年!

仲咁智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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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藏]


[ 本帖最後由 Frankym 於 2018-2-28 09:47 PM 編輯 ]



呢條64 仔係唔係有份去暴動呀,大家起佢底拉9佢坐監


[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