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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島日報報道】

選委會中的法律界全體30名選委發表聯合聲明,批評選舉主任取消香港眾志周庭參加立法會補選資格的決定是不合理、不合法和不合憲,並對此深表遺憾及關注。

聲明指出,《基本法》及《人權法》保障香港永久居民有選舉權及被選權。周庭因政見或政治聯繫被取消參選資格,有關決定是不合理、不合法及不合憲,期間又無給予周庭解釋機會,這亦影響選民在選舉中自由表達意願。

聯署的30名法律界選委包括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及前主席陳景生,和查錫我、張達明、夏偉志、何俊仁、梁家傑、潘熙、石書銘等。


https://hk.news.yahoo.com/立會補選-d ... 憲感遺憾-045600221.html

民主自決都唔得
冇理DQ真可恥



可以可法覆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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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司法覆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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