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瀏覽: 1,423
  • 回覆: 1
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舉行會議的法定人數為不少於全體議員的二分之一。
立法會議事規則由立法會自行制定,但不得與本法相抵觸。



引用:
原帖由 FATGIGER 於 2017-12-17 09:00 AM 發表
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舉行會議的法定人數為不少於全體議員的二分之一。
立法會議事規則由立法會自行制定,但不得與本法相抵觸。
雖然我非常不滿非建制為咗搶反判性強嘅青少年票而成日拉布、制做流會、為反對而反對,同响會上作出不檢嘅行為同語言,但我都覺得今次修例,雖然有徵詢過立法會法律意見,都係踩上灰色地帶。可以做覆核由法院裁決。



[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