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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tcy86 於 2017-8-30 03:29 PM 發表
在第三里點中,樓主本身已雙重標準
對黃c用暴力就要重判
黃c對其他人用暴力就要輕判,什至無罪
咁同台灣有乜分別

佔中時以公義第一,法律第二,當時又話不必守法
點解依家又忽然講法治
講搬龍門 ...



引用:
原帖由 劉婕 於 2017-8-30 05:44 PM 發表

憂慮就走掉一半人或革命啦...
可惜兩樣都沒發生
去北京講你的理想啦!



引用:
原帖由 劉婕 於 2017-8-30 05:44 PM 發表

憂慮就走掉一半人或革命啦...
可惜兩樣都沒發生
去北京講你的理想啦!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Artsfan 於 2017-9-17 10:44 PM 發表



去北京講你的理想啦!
我正正在享受著我的理想, 還用講嗎?
雖然我都好想落戶北京, 但要等我退休後才打算



引用:
原帖由 屍級官員 於 2017-8-30 10:54 發表
對於律政署對年輕示威人士的刑期覆核及法庭的裁決,過去個把星期講了很多,本來以為自己想說的都已經說透了。但事實上仍然感到很不痛快。對司法獨立的憂慮,也沒有因為近期那些法律界中人出來為政府及法庭說項而減輕 ...
睇左你第一點我就唔想睇. 你知唔知點解? 因為如果你係外國, 你長期放把軍刀係背包, 你可能已經俾警察用槍射殺左, 所以你後面講的根本冇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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