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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學三子」黃之鋒、羅冠聰以及周永康,2014年衝擊「公民廣場」而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上訴庭昨(17日)就律政司上訴覆核刑期,改判3人囚6至8個月。

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認為,上訴庭偏離裁判法院的事實作出裁決,有違廣為接納的法律原則,形容猶如「重審案件」,而非單純覆核刑期,因此有上訴至終審法院空間。不過,他認為,3位上訴庭法官在裁決中並無政治考慮,仍然是獨立,不認同部份公眾指「三權合作」的說法。
   張達明在席港台節目時解釋,原審裁判官建基於證據下,信納黃之鋒當時是根據過往經驗,確信爬越圍欄時不會發生肢體衝撞,甚至是有人受傷,因此其煽惑他人非法集結罪才會脫罪;裁判官亦以證據推論出3人當時沒有使用暴力,只是作出和平、理性、非暴力行為,但涉及擾亂秩序,並且在爬越圍欄時才得悉有衝突發生。

然而,上訴庭則將其他跟3人無關的證據扣連,違背裁判官建基於證據的裁斷,重新演繹證據,將其後發生的事件「入哂佢哋數」。張達明反問,如果沒有發生佔中事件,是否需要重判而不考慮緩刑,因此他認為,上訴庭未有單純就已裁定的事實覆核刑期,形容猶如「重審案件」,有違廣為接納的法律原則,有上訴至終審法院空間。



https://www.hk01.com/港聞/112844/-雙學判囚-張達明-覆核裁決猶如-重審案件-有終極上訴空間



引用:
原帖由 KK21 於 2017-8-22 03:24 PM 發表
「雙學三子」黃之鋒、羅冠聰以及周永康,2014年衝擊「公民廣場」而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上訴庭昨(17日)就律政司上訴覆核刑期,改判3人囚6至8個月。

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認為,上訴庭偏離裁判法院的事實作 ...
因為
黃仁字髪棍守尾門

不按法理原則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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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極上訴再加刑就好笑!


[隱藏]
妖! 英超做法都一樣,球證即時判決有爭議,賽後可加罰。


再上訴如果判加刑就真係笑到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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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WongManTak 於 2017-8-24 04:56 PM 發表

so, you guys support for 終極上訴!
because you guys think the recent 上訴 is not right.
i think you are not right at 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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