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P
- 帖子
- 3624
- 積分
- 3542
- 註冊
- 2014-8-4
|
#46
發表於 2017-8-31 15:16
喱個真係戇鳩無極限 .
喺任何一個決策團隊裡面, 與會者不論高低, 當然可以各抒己見. (喺英國特種空降部隊 SAS入面, 咁
嘅決策討論程序叫 . . . "Chinese Parliament", 中國議會). 但最後, 有人正, 有人反, 都要有個話事人, 唔係要個首長黎做乜 ?! 首長最後決定如果可以不理, 揾佢黎做乜 ?
樓主可能唔識, 但路邊社冇可能唔識, 美國某名將著名嘅「領袖規條」第13條 : When in charge, take charge !
袁司長做到了.
而最後, 不論律師、大律師公會, 首任律政司司長, 都發言駁斥反對者言論.
証明袁司長做對了.
有兩樣嘢要追究 :
1. 洩密者冇服從全世界開會嘅精神. 佢唔係老細, 叫佢去開會只係俾意見, 等老細可以從多角度考慮. 從來冇人話一定要接納. 全世界開會決策都一樣咁啦, 係咪 ? 唔接受你噏就要洩密, 根本唔配坐上黎.
2. 洩密者甚至唔敢提參與決策中有幾多人贊成, 幾多人反對 ? 分分鐘得佢一個人反對佢又呱呱嘈都未定.
[ 本帖最後由 SilverHaze 於 2017-8-31 03:34 PM 編輯 ]
|
|
|
[按此打開 Google 相符內容]
[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