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會議通過一地兩檢的方法。大概是市民買了高鐵票。進站後到B2層過香港海關再前往同層的租借予內地區域。過內地海關。
回程亦一樣。到B1層的內地租借區域過了內地海關。出了租借區域。再過香港海關。
這和所有邊界區的安排相若。不同的是有約25%的高鐵區域租借予內地海關部門。將這區域等同進入了內地範圍。
而所管轄的法律亦較不同。刑事法按內地法律。民事法按香港法律。在這區域出生的BB屬內地居民。路軌由香港管轄。
根本概念是。市民要去旅遊。由本地出境到該地區。過了香港海關出境後再過該地海關。
如無買票或無意到該地區(內地).根本無需過關到內地前置出境區域。
[ 本帖最後由 lewark 於 2017-7-26 08:47 AM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