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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ighbury64 於 2017-7-21 12:48 AM 發表 你真係冇logic, 一般市民=/=hku 持份者,佢地冇權干預亦冇資格去保衛HKU, 但是Billy係一人一票選出嚟嘅HKU學生會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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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ighbury64 於 2017-7-20 08:22 PM 發表 戴耀廷以前解釋過公民抗命不同於犯罪,其他罪行係有利益,公民抗命係為公義而吾係為利益,所以老爺考慮嘅應該係目的而吾犯法,乜billy fung 保衛hku犯法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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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ighbury64 於 2017-7-20 09:58 PM 發表 我吾適合前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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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我係小甜甜 於 2017-7-22 12:33 AM 發表 咁你點解唔去保衛陰莖馮呀?革命是要流血的,不是請客吃飯呀 你繼續努力開帖吧,不過現在廣大市民已經覺醒,唔會再上犯民的當
原帖由 highbury64 於 2017-7-20 09:57 PM 發表 Billy Fung都算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