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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eta2892a2 於 20/7/2017 00:32 發表
林夕有少少誤解事實,亦有將事情摟曲

現有基本法,已經存在
明日立法,係要經立法會去立

今次被DQ前議員係違犯現有法例,而唔係違犯明日立法會通過新法例
林夕呢啲比黎智英屌屎忽嘅死基佬,就係明白廢青入世未深,所以容易呃。
而結論又真係有人被呃,仲敢放喺不同討論區嚟獻醜。

所以唔難明白,點解個個都知電騙多,但仍然有人被呃。



 
行得正,企得正,怕什麼???你睇公文袋白鴿黨,食腦有無人被將軍???? 係班低智訓街,撚醒,先衝第一


只有中國才解釋為釋法……亂加規章在條例上跟本是立法。


中共畜牲坑渠隊又再進塲……。
中國人除見死不救,更希望別人更衰,才會感到無咁賤。



[隱藏]
 
我會贈DQ6同佢地班支持者,仲有痴瘋、陰莖、蟲泰等人十四個字:

獵犬終需山上喪
將軍難免陣中亡

[ 本帖最後由 106thpong 於 2017-7-25 11:41 PM 編輯 ]



引用:
原帖由 廿一比一 於 19/7/2017 12:19 發表



其實常理推段班友咁宣誓都知是有問題的。長毛亦講過,以前曾鈺成話過如有人挑戰,是有機會出事的。泛民派有咁多律師都冇人提醒是大大失策。
你諗下為何肛門狀棍點解宣誓時唔做馬騮戲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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