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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21chris 於 2017-7-18 01:04 PM 發表
一票不投建制垃圾
一直以來都冇投建制派,但而家連犯民一票都可以慳番!



2017/07/21 (週五)

反對派嚴重脫離民意

7月14日高等法院依法裁決撤銷劉小麗、姚松炎、社民連梁國雄、香港眾志羅冠聰的議員資格。區慶祥法官明確指他們宣誓時不符合「嚴格形式和內容規定」、「莊重規定」及「實質信念規定」等憲法上的強制規定。

裁決結果甫出,反對派核心人士立即號召市民集會,結果只不足500人聲援,他們也承認集會不如意。可見,反對派仍活在自己意識裏,以為市民附和他們對法院裁決反感,蜂擁而出,聲援被DQ的四人。出席人數事實證明反對派核心人士已超離地,脫離市民,嚴重誤判市民反應。
宣誓必須是莊重,這是市民共知常識。如在民政事務處向民政事務主任宣誓,或者結婚時,男女雙方宣誓,必須認真和莊重地宣讀所指定誓詞。市民冷對反對派集會呼籲,清楚表明,「錯要認,打要企定」。反對派立法會議員和人士若再有矯情言行,只會引來更多市民厭惡。

更何況,這幾位被DQ人士是深思熟慮地部署,在立法會就職宣誓上演不符合「嚴格形式和內容規定」、「莊重規定」及「實質信念規定」宣誓戲劇。法官判決是無從挑剔的。因此,反對派議員和人士不敢在雞蛋裏挑骨頭,批評法官裁決,矛頭竟轉移指「政府向市民開戰」,把責任推到上任或這任政府上,圖謀引起市民對政府不滿,以號召市民聲援。集會結果證明,市民看在眼裏,知在心裏,心明如鏡。

當時投票給反對派參選人的選民,應絕大多數希望他們能在議會裏好好表現,並不希望他們在宣誓上「玩嘢」。現在這四人因宣誓「玩嘢」被DQ,支持者必然失望,又怎會出來聲援了。若他們認為選民投票給他們,就是要他們在宣誓上「玩嘢」,那現在被DQ結果,是「求仁得仁,又何怨乎」!目的已達,支持者既滿意,就不用再聲援了。

現時反對派不斷要求特首林鄭月娥領導的特區政府以行政干預司法,這做法得不到市民支持,就連他們的支持者都認為這是超錯言行。此例一開,不禁令反對派將從此失去道德光環;更擔心為建制派開了方便之門。

最近反對派人士倡議:反對派立法會議員若有共同進退的心,大可重拾當年五區總辭、團結壯志。他們若真的總辭明志,必然贏得市民尊重。筆者可以斷言,這實現不了的!剩下的反對派立法會議員,有誰願意放棄高薪厚祿呢?今非昔比!

反對派應勇於承擔過錯,接受法官裁決,尊重法治精神。只有為自己深思熟慮過錯承擔責任,才是對選民最大的負責任,才能贏得市民基本尊重;但恐怕他們連這點都做不到。

洪錦鉉
城市智庫召集人



泛民已經成為香港發展的最大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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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的泛民二十年來大部份的時間都是跟隨着錯誤的路線走。無人反對民主,但反對一些胡搞蠻纏,事事以破壞為手段的假民主真民粹。泛民的主導思想似是相信抗爭才能改變,但他們不明白,在實力懸殊的條件下主動挑釁對手,改變的確會出現,但卻往不利的方向轉變。

  遠在一九九○年,內地的GDP只是香港的四倍,今天卻是三十多倍;當年中國的GDP只是美國的零頭,今天若用購買力計算,卻已經超越美國了。有此結果,中國的制度與政策縱有萬千缺點,但它一定有很多地方是做得很好的。反之,香港雖自以為有甚麼制度優勢,但也一定有不少缺陷,否則表現怎會比內地差這麼多?在內地因成功而變得自信十足的情況下,香港某些人卻不斷醜化內地,又要中央在特首的任命權上只做橡皮圖章,他們不撞得頭破血流!港人最應做的,便是檢討如何能發揮自身優勢,使到香港處於一種不可取代的位置,這樣才可保住港人的話語權。

  為何泛民中人不明白這個簡單的道理,思之卻發現部份港人實有一種港孩心態。港孩遇到不如意事時,只懂向父母胡鬧扭計。若對象是父母,這或可生效,但政治講求實力對比,若中央認為他們存心不良,則絕不可能扮演慈父慈母的角色。

  香港政客中似有兩種人:一種是毫無見識,政治取向已被港孩騎劫,走向極端。另一種是老謀精算的政客,他們喜歡煽動港孩在前線往前衝,觸犯法網也在所不惜,自己卻隱身幕後坐看風雲。這兩種人不但把泛民推向死胡同,也拖累着其他港人。



劉小麗一玩完 即時計劃補選 老師變左用完 M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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