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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8日 日 牙膏代言人非港牙醫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0528/19163456

電視上不時見到有牙醫賣牙膏廣告,為何又無問題?香港牙醫學會會長梁世民(圖)指出,廣告上的牙醫原來是來自澳門或台灣等地的牙醫,不受香港的《牙醫註冊條例》規管,「法例上係漏咗招,未涵蓋到」。
至於在香港註冊名單上的牙醫,《香港牙醫專業守則》不容許他們為任何牙科用品賣廣告,就算是提供健康資訊,也不可令人認為相關資訊明示或暗示該牙醫在推銷某種產品,否則會構成專業失當。牙醫雖然可為自己賣廣告,但資訊只限提供名字、診所地址、電話,以及被牙醫管理委員會認可的專業資格,於報章或雜誌賣廣告也有尺寸限制。
香港註冊西醫賣廣告,亦受《醫生註冊條例》規管,例如2013年兒科專科醫生譚一翔於雜誌特刊中,宣傳其診所及招攬會員,被醫務委員會判停牌一個月,緩刑一年;另一名西醫王志中亦於2013年因在網上推銷去眼紋和美白產品等問題,被判除牌緩刑。

評論:其實廣告使用海外代言人作宣傳都一直缺乏監管, 引用海外牙醫的一切意見必須受規管。走法律罅有很大誤導成份, 理應修例以堵塞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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