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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有特權,連食物都可能有特供!


例如民建前主席打尖去割乜乜,以後可以名正言順!



係大陸,有錢就係大爺,做官就係皇帝!
冇辦法,因為太多呢D新聞同現實事例!

所以,以689講含意,係佢角度係完全冇錯!佢冇理由會吃到市面地溝油,上網冇理由會上吾到例如Facebook 港台網呢D,同比人查水錶掛!

[ 本帖最後由 ss13297148ss 於 2017-4-28 12:11 AM 編輯 ]



香港人現在所有的權利公民權(大陸人眼裡的特殊權),其實97年[回歸]之前就擁有,是香港人自己經過多年不懈的努力,抗爭而取得的,並非97年後誰或者誰恩賜的,是大陸政府與香港民眾以及國際社會之間的一份莊嚴契約
叮囑五$藍$民建工聯再無恥亦别再繼續出賣自己權利啦
[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