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治時期興建的公營房屋, 大部份都用致癌物石棉物料建屋; 房屋署直至 於1984年後,才開始禁用石棉物料建屋,過去房署一直只公布有17個屋邨建築物料含有石棉,並會每半年巡查一次。
審計署今年到房署審核期間,房署在六月巡查時有新發現,在名單上新增了五條石棉邨,包括彩虹邨天台氣喉、福來邨垃圾槽的天台氣喉、大元邨和朗邊中轉屋的波紋水泥瓦片,以及富山邨富禮樓的煙囪通通含石棉物料。當中,朗邊中轉屋的單層構築物更是在禁用石棉物料後,一年才興建。
石棉可以致癌,如果管理不善,狀況會隨時轉差,增加工人接觸石棉的風險。
審計署和房署聯合巡查興華(二)邨和石籬二邨時,發現六個單位的石棉露台通花破損,有磚牆出現鑽孔、裂縫,甚至有喉管突出。
審計署又發現興華(二)邨豐興樓7樓和裕興樓12樓含石棉的大堂通花磚都有破損。若在開鑿開口弄排水管時,工人或租戶有接觸石棉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