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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發表於 2017-4-17 19:38
引用:原帖由 香江強國人 於 2017-4-17 07:14 PM 發表
兩個捐一個,兩人需要幫,只幫一個,只有一次機會。
否則相同家庭,兩人都捐就好蝕底。
幫人幾多,人哋幫你幾多係基本原則。
同樣供MPF,人哋一個月供兩千,你一個月供一千,相同年期攞錢, ... 唔……
所以兄弟姊妹間以後除咗要爭父母免稅額外,還要爭父母留下的“器官捐贈額”了。
那誰該獲得配額呢?
看年紀?因為年輕的應該可活長久?
看學歷?誰聰明誰可活下?
還是看家用?還付錢多誰活下?
[ 本帖最後由 直線國國王 於 2017-4-17 08:44 PM http://i.discuss.com.hk/d/images/r10/androidD.jpg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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