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P
原帖由 雨中進擊的樓主 於 2017-4-10 01:32 PM 發表 法官判案有一個標準叫看得到的公義,判刑有警惕社會功能,之前輕判可能認為黃絲有少少正義,而家重判因為知道黃絲係不公義,唔抵可憐。
Golden Member
尊貴會員
原帖由 hoiwingn 於 2017-4-10 12:41 PM 發表 以往破壞社會秩序者多從輕判,但自從七警重判引起社會嘩然及開始有聲音要求設立法庭監督制度之後,看到現在破壞社會秩序者多己重判。究竟兩者是否有關聯?而判案標準是怎釐定?
原帖由 hoiwingn 於 2017-4-11 12:26 發表 時間上只是有點曖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