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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聯會前議員、「23萬監察」王國興早上到廉政公署舉報,指控候選人之一的曾俊華早前借舉辦「薯片私房菜」飯局「涉違規賄選」,當中包括田北俊。
狗奴才早上仲會見記者時,質疑曾俊華款待選委。他指出,根據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任何人如果向他人提供食物、飲料或娛樂,誘使或酬謝他人在選舉中投票予某候選人,即屬違法,「曾俊華涉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12條,我感到詫異、吃驚,曾俊華是前政府第三位(高級)的司長級官員。」...

不過,曾俊華競選辦下午回應王國興的指控,當日出席嘉賓每人要付款500元作為晚膳食物及飲料費用,直言有關飯局並無違規。

狗奴才以為發現新大陸點知枉作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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